马军违反《个体工商户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案

  • 时间:2019-06-25 14:52:05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连区市监罚字〔2019〕23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

马军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违法行为类型

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万元,上缴国库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9年5月2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下载: 连区市监罚字[2019]23号 连云港市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