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东焕商贸行销售无中文标识的化妆品案

  • 时间:2019-12-10 09:53:48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连区市监案字〔2019〕65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连云区东焕商贸行

注册号

92320703MA1TT6317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金东焕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无中文标识的化妆品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未经检验的化妆品218件;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9年8月27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下载: 连区市监案字【2019】6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