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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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连区市监案字〔2018〕34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连云港李记明德卤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91320706784362113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张玲
违法行为类型
无证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3643元人民币。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8年7月1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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