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珍仙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寿司紫菜的包装袋标签上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案

  • 时间:2020-01-12 11:21:45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连区市监案字〔2019〕1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连云港珍仙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

91320703788894782E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李洪本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在其生产、销售的寿司紫菜的包装袋标签上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元;3、罚款5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9年3月26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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