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主体:连云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褚洋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335号?邮编:222042
举报投诉电话
12345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