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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 索 引 号 | 14258248/2026-00008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批复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6-01-04 |
| 标 题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街道西连岛村村庄规划(2024-2035)》 的批复 | ||
| 文 号 | 连区政发〔2026〕2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 街道西连岛村村庄规划(2024-2035)》 的批复 | ||
| 时 效 | 有效 | ||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街道西连岛村村庄规划(2024-2035)》 的批复
- 时间:2026-01-09 17:56:58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连岛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街道西连岛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连街办发〔2025〕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街道西连岛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作为西连岛村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陆域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海岸线向海的各类用海须按照有关海洋功能规划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等管理要求执行。
二、规划范围为连岛街道西连岛村行政辖区全域范围,东至黄海海岸线,南至庙后湾路,西至黄海海岸线,北至黄海海岸线,总面积117.76公顷,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49.72公顷,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68.04公顷。要充分发挥村庄禀赋资源优势,以山海岛特色为本底,基于渔村聚落环境,打造集山海体验、生产互动、度假休闲于一体功能复合的原生山海旅游度假胜地。
三、涉及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按照相关法定规划执行。
四、在下一阶段的规划实施中,要依据规划确定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各类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管控区相关保护要求,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合理引导各类产业空间,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处理好土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建设发展的关系。
五、经区政府批准的《规划》是西连岛村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你单位要加强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程序报批。
此复。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