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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2-00035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1-28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区农村公路 “路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22〕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区政府决定成立连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区农村公路 “路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 时间:2022-02-15 14:58:41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区政府决定成立连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任彦洁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德 区住建局局长、交通局局长

    宁小明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外事办副主任

成 员:曹文辉 区经发局副局长

    雷 刚 区财政局副局长

    仲兆兵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交通局副局长

    孙国昌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技术指导站站长

    裴小龙 区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

    温 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副局长

    孟晓东 连云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 勇 交警连云大队副大队长

二、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会商、协调解决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大问题,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监督指导街道(园区)“路长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交通局),王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

区经发局:负责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相关工作列入全区发展规划,支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立项。积极争取用于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的补助资金。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申报和下达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区住建局(交通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拟订全区“路长制”具体实施方案、相关政策和制度等文件,组织对乡街“路长制”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事项;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发展涉及的相关城乡建设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做好农村公路发展涉及的农业农村的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相关工作;指导做好农村公路发展涉及水利的相关工作。

区文体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各地发展农村公路沿线乡村旅游,协助指导农村通景道路、休息驿站等涉旅游设施建设。

连云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做好农村公路发展涉及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交警连云大队:负责协助领导小组拟定“路长制”政策和制度文件,对路长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职责进行监督、指导和培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负责协调做好农村公路用地审批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