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示
- 时间:2026-02-05 15:53 来源:卫健委 阅读次数:
| 序号 |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 | 不良执业行为 | 记分情况 | 记分累计 |
| 1 | 连云港市连云区院前普通专科门诊部 | 未按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或者对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其他违反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范、标准以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 | 6分 | 6分 |
| 2 | 连云港景城诊所有限公司云山分公司 | 其他违反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范、标准以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 | 2分 | 2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