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备案信息公示

  • 时间:2024-11-22 09:15 来源:卫计局 阅读次数: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我委收到了以下诊所备案材料,经审查,符合备案要求,发放了诊所备案凭证。为便于社会查询、监督,现将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北京同仁堂连云港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诊所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镇中华路与院前路交界处海景大厦裙楼1层 1-A 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负责人:于卓

诊疗科目:内科 /中医科

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备案编号:PDY70066532070317D2112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备案日期:2024年11月8日



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