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6-04-03 08:30 来源:区检察院 阅读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4日至8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9月25日,巡察组向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区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标本兼治与重点突破相统一、整改落实与检察履职相融合,全院上下凝心聚力,构建“全链条闭环式”整改落实与问责问效机制。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全盘认领整改。巡察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对反馈的所有问题院党组态度坚决、全盘接受,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统一思想,要求全体党员干警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反思、对号入座,将巡察反馈的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确保整改工作高起点开局。
二是高位统筹推进,构建整改体系。院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刚性政治要求,构建“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包抓、各部门具体落实”的责任传导体系。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梳理、精准施策,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任务具体化、责任清晰化、推进时序化”的整改方案,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压实第一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直接领办一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党组会,常态化调度整改进展,严格把关整改质量,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进度“三落实”。累计牵头召开党组会5次,分别是2025年9月29日、10月17日、10月31日、12月2日及2026年1月19日,细化明确整改具体要求,以“头雁效应”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四是深化内外联动,提升整改质效。内部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位一体台账销号制度,确保问题“解决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外部深化与纪检监察、组织、审判、公安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紧扣巡察整改重点问题,推动巡察整改与日常法律监督管理贯通融合,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高。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实践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1)2025年四季度共召开院党组会6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第一议题9个。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思悟践行,工作质效得到显著提升。2025年,我院工作报告获区人大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赞成票数创历史新高。5项特色亮点工作被市检察院纳入年度工作报告。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1件、省级典型案事例2件,2项工作做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
(2)2026年1月19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连云区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各部门、党支部及时传达学习精神,聚焦五个方面重点内容制定服务保障任务清单,常态化推进调度。
(3)紧扣“两聚焦一结合”,制定2025年度重大项目清单,分别于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24日召开检察长办公会,专题调度特色检察、重大案件、智慧办案重点工作推进事宜;先后于2025年11月18日、2026年1月4日开展专项调度,逐项核查“两聚焦一结合”重大项目清单完成情况。政治部同步将各项工作落实成效,分别纳入三季度、四季度绩效考核,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地、工作见效。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郭鹏对我院报送的《关于推动涉海执法监管服务海洋强区的情况汇报》作出批示:“区检察院积极推动海域纠纷化解,促推海域使用规范监管,工作扎实有力。望持续聚焦海洋强区战略,服务和保障‘港、核、化’,以实干实效为国际化海滨城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2.关于“四大检察协调发展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2025年四季度,刑事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13件19人、办理知识产权类刑行反向衔接案件1件1人,办理未成年人刑行反向衔接案件1件1人;2025年初办理的鞠某等3人销售假药案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并于2025年12月结案。下一步,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需要行政处罚的案件线索、在刑事办案中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罚的,要及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在办理食药环等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有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及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建议提起公益诉讼。
(2)巡察整改以来,对群众密切关注的法定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已立案3件,现均在办理过程中;于2025年11月对区市场局关于“对烘焙食品非法使用添加剂”检察建议回复情况开展“回头看”;行政检察部门开展涉企违法终本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未听取申请执行人意见违法终本文书送达不规范等执行活动存在的问题,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1份。下一步,对群众密切关注的法定领域公益损害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常态化对接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回头看”专项工作,强化监督实效;在监督中秉持“穿透式”理念,对审判程序、执行活动及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进行同步审查与监督。
(3)2025年四季度办理刑事案件90件、民事案件4件、行政16件、公益诉讼3件。2025年,我院四大检察共办理各类案件584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含未检)442件,同比下降(2024年517件)14.51%。公益诉讼检察案件(不含食药环刑事案件)21件,同比上升(2024年19件)10.53%。民事检察案件13件,虽然同比下降(2024年17件)23.53%,但监督率上升,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提升明显,全年受理民事审违监督4件,民事执行监督1件,其中四季度受理民事审违监督3件,四季度通过加大力度,有所好转。行政检察案件67件(含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9件),同比下降(2024年99件)32.32%,整体工作与市院持平,各项采纳率较高,穿透式监督职能履行到位,1件典型案例推荐至最高检。2025年度共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1件,省级典型案事例2个。全年无一起无罪、撤回起诉案件。下一步,持续围绕知识产权、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利益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加大案件办理与线索挖掘力度,提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质量、效果与社会影响力。
3.关于“案件办理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1)刑事部门分别于2025年10月13日、10月16日、11月6日组织部门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案分析。
(2)2025年四季度集体讨论案件33件,向市检察院汇报案件4件。
(3)2025年四季度以部门为单位组织量刑指导意见学习3次,年度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7.38%,较上半年提高3.13%,年度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为1.94%,较上半年下降2%。2025年10月24日召开公检联席会议,统一诈骗类案件法律适用认识;2025年12月4日召开公检联席会议,针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与民生案件开展研判。
(4)2025年四季度,系统自动轮案9件、指定分案2件;通过智能化分案系统分配案件57件,案管部门与刑检部门充分沟通,确保案件科学分配,推动速裁程序应用尽用。年度速裁适用率达43.06%,较上半年增长18.06%。
(5)强化案件办理时限管控,建立时长监控与提醒机制,通过周通报(已发布7期)跟踪超2月案件办理情况,对2件办理时限达5个月的案件进行专项提醒。结合市院一部刑检案件审结率周提示,根据具体办案时长,就办案期限等问题制发红黄提醒函6份。2025年刑事案件审结率91.22%,高于全市均值89.15%。
4.关于“法律监督职责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常态化开展“挂案”清理,巡察整改以来调阅卷宗6件,共协同公安机关清理挂案30件35人。全年立案监督10件,立案监督率3.62%,同比上升1.37%;监督撤案7件,监督撤案率2.54%,监督撤案采纳率87.5%,较上半年提高67.5%。
(2)2025年度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件,采纳率94.74%,较上半年提高9.03%;加大对法院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力度,向法院制发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书1份,实现弱项工作破零。下一步,持续加大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法院审判活动违法进行监督,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发纠违检察建议。
(3)已组织对2023年以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诈骗案件抗诉线索专项排查,共排查案件29件59人,实现“二审抗诉”零突破;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工作由二部主任潘亚男负责,2025年四季度知识产权综合履职1件,年度2件,综合履职率33%,实现弱项工作破零。
(4)巡察整改以来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达40%,办理两件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采纳率达100%,办理虚假仲裁案件2件;与人社部门签署了《关于在社会保障领域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下一步,持续深挖虚假诉讼线索,与妇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重点关注新就业群体和妇女等诉讼能力较弱群体的权益保障。
5.关于“服务保障大局举措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1)紧扣“两聚焦一结合”,制定2025年度重大项目清单,细化43项工作举措。推动一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按期整改,参与“8·30”火灾事故调查、村“两委”换届信访处置、重点项目阻工闹事会商会办4次,及时提供检察方案。分别于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24日召开检察长办公会,专题调度特色检察、重大案件、智慧办案重点工作推进事宜;先后于2025年11月18日、2026年1月4日开展专项调度,逐项核查“两聚焦一结合”重大项目清单完成情况。政治部同步将各项工作落实成效,分别纳入2025年三季度、四季度检察人员平时考核,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地、工作见效。
(2)巡察整改期间制定重点案件清单,共排查重大案件32件,实施每月动态更新,目前已结案18件,培育入选典型案例库10件。推动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细化派驻检察室工作细则,凝聚保护合力。升级上合组织物流园“法律硕士服务团”检察工作站,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与苏州、南京、市开发区等地检察院成立“三区四院”检察工作联盟,建立协作机制,护航自贸试验区建设,连续两年入选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制度创新案例。
(3)巡察整改以来,已主动走访徐圩卫星石化、洋井集团、江苏思派、方洋集团,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共4个需求问题,并将问题需求转相应部门来协调解决2个问题。
(4)于2025年11月分别调取海关、区市场局近两年办理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全面梳理案件办理流程、法律适用标准及处罚执行情况,为后续类案监督、风险研判奠定基础;落实反向衔接案件联合办理机制,邀请区市场局提前介入拟移送行政处罚案件1件。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2月26日,党组会专题研究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会上,分管领导围绕全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包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作详细汇报。
(2)政治部严把审核关口,对班子成员2025年度述职报告开展全面细致审核。从审核情况来看,全体班子成员均严格按照要求,在述职报告中对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详实阐述,切实以述职述廉述责的刚性要求,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3)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要义纳入本次学习内容,安排分管领导围绕学习主题做重点发言。
(4)组织1次涉法舆情专题培训。将于2026年4月组织的全院检察人员履职能力培训班中安排涉法舆情应对课程。
(5)巡察反馈以来,院公众号共发布原创稿件24篇,占发布总数的64%。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栏,发布系列稿件7篇;在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7次;宣传先进典型2次。原创稿件被转评赞430余次,一篇失火案普法宣传单篇阅读量1700余次,普法宣传效果显著提升。
7.关于“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
(1)于2025年9月出台《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工作提示》,并对《工作提示》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发现问题3个,已督促整改。
(2)2025年第四季度,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件。
(3)于2025年11月重申《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规定;12月发布《关于规范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流程。
(4)开展2025年国庆、中秋期间廉政教育,通报市、区纪委典型案例通报,逐级开展廉政谈话。于2025年11月开展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自查自纠活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开展自查。
8.关于“执行‘三个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于2025年9月28日、10月29日、11月24日、12月26日通过内网通知形式对“三个规定”填报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做重要提醒。2025年,连云区院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83件,位居全市第三;“每百名检察人员填报量”为105.19件,位居全市第三;领导班子成员(不含检察长)填报15件,位居全市第四;“一把手”检察长填报11件,位居全市第四。
(2)于2026年1月对2025年“零报告”的14名个人和连续2个季度“零报告”的1个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3)2025年10月22日向市院检务督察处汇报“三个规定”填报等工作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9.关于“落实检察系统‘三个管理’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1)于2025年10月份开展三季度“三个管理”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并形成“三个管理落”实情况季度报告。
(2)严格落实信访“七日内答复”制度,2025年四季度,共答复信访件11件,无信访答复不及时情况。
(3)形成案卡信息调整登记表,四季度对跨月填录修改案卡情况4件案件17条数据进行定向跟踪落实,确保数据成果体现。
(4)第六检察部与财务部门对入库出库款项进行核对,通过检查核对对账单,对系统内未实际生效案件财物进行重新入库登记、备案,2025年四季度已开展3次核对工作。
10.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将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纳入2025年12月党支部固定学习日学习内容。
(2)完善《连云区检察院信访工作落实细则》,建立通报-整改-回头看闭环机制;完善《连云区检察院值班管理制度》;2025年11月6日,通过内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严肃上下班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同步组织开展上班考勤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6名迟到人员,已由分管检务督查工作的领导对其进行口头批评教育。
(3)2025年四季度以来党组会仅安排与议题相关部门同志列席,不随意扩大列席人员范围,严格落实议题会前审批制度,杜绝临时议题上会。另分别于11月3日和11月24日召开检察长办公室调度特色检察、重大案件、智慧办案工作。
11.关于“检察建议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0月31日,在组织干警参加省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题培训后,就各业务部门对制发规范、问题类型进行探讨,收集4条意见建议。
(2)2025年11月6日组织业务部门学习2.0系统制发规范,明确员额检察官、分管领导、检察长层层审核责任。2025年四季度以来各部门制发各类建议6份。2025年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专项治理4项,2篇入选省检察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刊,相关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12.关于“文书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案管部门对巡察反馈的检察建议问题清单进行核对,将相关情况通报各业务部门,并纳入2025年四季度检察人员考核。
(2)各业务部门建立建议执行及文书管理台账,由专人对检察建议的送达、回复等节点进行登记。
13.关于“跟踪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强化检察建议规范管理,推进问题整改与质量提升,对2025年以来制发的检察建议进行自查,核查案卡填录、回复函上传等事项,发现部分文书制作不规范、个别送达不及时等问题,已落实跟踪监督整改、专人排查回复等措施。
(2)各业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建议执行及文书管理工作,2025年四季度以来制发检察建议均获书面回复。
14.关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
(1)2025年8月15日,办公室分管领导组织办公室负责财务、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学习《连云区检察院财务管理规定》、连财购〔2024〕15号文。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对公务用车维修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2)在《连云区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实施车辆维修事前审批制度,明确维修地点、项目、金额,并严格执行。
(3)修订《连云区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守“三定点”规定,维修、保险、加油均在政府采购范围内执行。2025年公车运行费用17.92万元,同比下降9.3%。
15.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党组会,班子成员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2)锚定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节前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全员覆盖要求,传达市区两级典型案例通报,逐级开展谈话活动。
(3)组织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出风险点49个,制定防范措施55条。
(4)2025年10月22日与市院检务督察电话沟通,听取指导意见并形成通话记录,收集1条意见。配合派驻纪检组信访件核查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6.关于“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分别于2025年11月6日、2025年12月5日、2026年1月7日召开党总支扩大会,部署该月各支部重点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活动。
(2)在2025年11月6日召开的党总支扩大会议中,组织各支部委员学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基本规定,并要求各党支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情况自查。
(3)党总支于2025年11月对各党支部《纪实手册》记录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情况开展检查,发现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及时和学习文件覆盖不全面2项问题,各支部已完成整改。
17.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2026年3月底,各支部均完成召开组织生活会,各位党组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全程参与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各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制定方案,报由党总支审核后实施,确保质效。总支委员分别列席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全程监督指导,确保会议质量,并于2026年3月底完成。
(3)组织生活会召开完成后,党总支牵头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全面复盘总结,并组织各支部开展交叉互查,确保会议取得实效。将于2026年4月中下旬完成该项工作
18.关于“党务工作人员业务不熟”问题的整改。
(1)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党总支扩大会,组织学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基本规定;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党总支扩大会,组织学习党旗党徽相关规定;于2026年1月7日召开党总支扩大会,组织学习支委成员调整流程。
(2)党总支于2025年11月对各党支部《纪实手册》记录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情况开展检查,发现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及时和学习文件覆盖不全面2项问题,各支部已完成整改。
(3)于2026年1月7日召开党总支扩大会,组织各支部委员学习支委成员调整流程。
19.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缺乏规划统筹”问题的整改。
(1)2026年2月,已完成中层干部调整,对3名任职超5年的中层干部进行交流任职,分别是孙兵辉、陈宽松、侍二波。
(2)2026年2月,已完成中层干部调整,其中提拔6名中层干部,分别是马萌、梁小海、聂智、李文达、孙运芹、付晓飞;交流任职5名中层干部,分别是赵登伦、张杨、孙兵辉、陈宽松、侍二波。
(3)2026年2月,已完成中层干部调整,付晓飞(90后干部)任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20.关于“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1)对《检察人员平时考核鉴定表》进行优化,便于同类人员横向比较。对司法行政人员细化了工作质量模块中的本季度完成的常规工作和临时性重大项目工作;对检察辅助人员细化了质量效果效率评价指标、规范了加减分项目;对员额检察增加了之前考核中未能体现的其他工作;对部门条线负责人增加了本院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考核。
(2)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一审公诉案件补充起诉、变更起诉、追加起诉专项评查工作的通知》,目前已按照《通知》要求节点开展排查工作。
(3)依托各党支部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精准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及时疏导压力、凝聚共识,筑牢队伍思想防线。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契机,组织青年干警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强化青年干警的党性修养和责任担当。在一楼办公大厅打造省级以上业务竞赛获奖干警展示阵地,通过鲜活事例展现优秀干警风采,持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4人次在省、市业务竞赛中斩获“标兵能手”。
21.关于“干部队伍公诉业务能力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于2025年11月出台《连云区检察院青年员额检察官庭审能力提升评查方案》,面向40周岁以下刑检青年员额,组建专项小组评查庭审准备等5维度能力,按筹备、观摩、点评等流程推进,配套激励与保障机制,助力提升实战能力、强化队伍建设。
(2)于2025年12月出台《连云区检察院青年干警“导师帮带”实施方案》,面向全院35周岁以下青年检察官助理,以精准结对帮带提升其政治与业务素养,助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目前,结对工作已顺利推进,结对数量为4对。2026年1月开展检察官助理培养阶段确定工作,确定高阶助理5名,中阶助理7名。
(3)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干事创业奋进力量,我院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先进表彰会,专题表彰付晓飞同志在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中斩获“优秀办案能手”称号,号召全体干警以先进为标杆,学习其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和履职担当的敬业作风。为进一步深化典型引领成效,在一楼办公大厅精心打造省级以上业务竞赛获奖干警展示阵地,通过集中展示获奖干警先进事迹、工作成果等内容,直观呈现优秀干警风采,持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2025年12月,洪媛媛同志被评选为全省检察人才(控申条线)。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一是聚焦未改问题,强化攻坚推进。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重点问题,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压实责任链条,实行“一案一策”精准攻坚。通过定期调度、专项督查等方式,跟踪整改进度,严把整改质量,确保所有问题于限期内清仓见底,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
二是立足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在完成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深挖问题根源,聚焦检察业务、队伍管理等关键领域,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建立整改“回头看”机制,常态化排查风险隐患,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成效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深化成果转化,赋能检察履职。将整改工作与检察履职深度融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服务基层治理的实际成效。加强整改成效评估,针对普遍性问题优化工作举措,以整改促提升,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1196236。
中共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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