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月17日我局拟对连云港高纯纳米电子陶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7日-1月2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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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基本情况及拟采取措施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连云港高纯纳米电子陶瓷项目 |
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 |
中纳电子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 |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租用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已建成的厂房进行改造,租赁厂房面积6927.25平方米,设置4条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吨高纯纳米电子陶瓷的生产规模。 |
废气:酸溶、过滤、除杂、酸析结晶、半成品过滤、推板窑煅烧等工序产生的含粉尘、氯化氢废气经“干式精密过滤除尘系统+三级水洗+氢氧化钙碱洗”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H1)高空排放;推板窑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H2)排放;氯化钙生产区产生的氯化氢废气回用于氯化钙生产区处理。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收集与治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为废气吸收废水,全部回用于氯化钙溶液生产;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设计能力为50m3/d)处理后与初期雨水一起接管进板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必须做到达标接管,不得降低区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清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按COD≤40mg/L执行。 噪声: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夜标准。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要求。 固废:按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