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2月14日我局拟对连云港市友成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4.8万吨废轮胎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14日-2月2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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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及拟采取措施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连云港市友成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4.8万吨废轮胎循环利用项目 |
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云港路西南侧 |
连云港市友成环保有限公司 |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该项目租用连云经济开发区板桥工业园钢结构厂房,总投资10000 万元,环保投资约478万。对租用钢结构厂房进行分区,新建16条废旧轮胎回收生产线、地埋式中转罐、固废存放区、炭黑存储间、钢丝存储区、原料存储区、办公室等,最终年产约16790.4吨炭黑、8637吨钢丝、19198.8吨燃料油(重油、轻油)。项目所需原料为回收的废旧轮胎,主要为汽车轮胎、立车轮胎(自行车、三轮车和手推车轮胎)等橡胶轮胎,不得收购含氯元素的废轮胎及塑料制品。 |
废气:热解炉每4套为一组,每套燃烧烟气经各自配套的“二级碱喷淋+蜂窝陶瓷吸附”处理后再与其它3套热解炉燃烧烟气一起经过一套“一级碱喷淋+蜂窝陶瓷吸附”处理后分别经(1#-4#)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燃烧室燃烧烟气经“二级碱喷淋+蜂窝陶瓷吸附”处理后,经(5#)15米高排气筒排放;炭黑粉尘经集气罩密闭收集由脉冲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后,经(6#)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生产过程中对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及治理,通过采取密闭的生产工艺、油罐加装油气回收、全自动化进料、密闭间出料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产生量及对外环境的影响。天然气燃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废橡胶废塑料裂解油化成套生产设备》(GB/T32662-2016)表1成套生产设备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的相关限值;炭黑尘、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的相关限值;H2S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园区污水管网,然后进板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循环冷却水作清下水排放;水封废水、除尘废水、地面冲洗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连云区板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或消声措施,做好防噪工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厂内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转移处置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暂存,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要求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