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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办公楼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时间:2026-03-31 09:16 来源: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办公楼加固工程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在代理公司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0日10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BY-L-20260303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办公楼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3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35万元;报价超过此金额的响应文件无效。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采购需求: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办公楼加固工程施工,具体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竣工,通过验收。

质量:合格且通过验收。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放入响应文件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参加竞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内);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无借牌挂靠行为,采用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方式(按磋商文件格式);

(4)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3.2条要求资料至代理公司处获取磋商文件(请于代理公司人员电话联系)。

2、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扫描件装订成册),资料齐全后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10:30:00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连云区基层治理服务中心203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04月10日10:30:00

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基层治理服务中心203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2、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3、本磋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15062950169

联系地址:连云区西墅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博雅物业管理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海滨大道阳光国际中心D8-1室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775186003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06295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