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区卫健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 时间:2025-10-28 17:04 来源:区委巡察办 阅读次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10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区卫健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刘建国对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于文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刘建国、副组长李进凯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区卫健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区卫健委中层干部列席会议。
刘建国指出,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
本次对区卫健委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落实惠民利民、富民安民政策,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了解基层干部廉洁用权,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纠治群众身边“四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等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重点了解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监督责任落实、成果运用和长效机制等情况。重点查找区卫健委党组在推进上级重大部署的落实情况,在推进工作和履职尽责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新问题。
刘建国强调,本次巡察“回头看”是巡察组与区卫健委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是被巡察单位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区卫健委党组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积极配合巡察组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工作,确保巡察“回头看”工作顺利开展。
于文峰代表区卫健委作表态发言,在本次巡察“回头看”过程中,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做到不隐瞒、不拒绝,全面、客观、准确提供各项台账资料,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认领、对账销号,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据悉,巡察期间(2025年10月24日—12月23日),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518-80328209,另外单独设置接收短信手机,号码为13861424292,邮政地址:连云区金海路3号705室,邮政编码:222042,电子信箱:lyqwxcz2024@163.com,同时在区行政中心A区2楼走廊东边窗边、连云区新城广州路88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口、连云区海光路102号西墅花园北区12幢南门西侧(区妇幼保健所)门口、连云区中华西路47号(墟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口、连云区云竹路3号(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口、连云区宿城宝山村新村组28号(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口、连云区连云街道陶庵桃林路16-1(连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口、连云区板桥街道办事处安置小区B地块24号楼(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口设有巡察组意见箱。巡察组还开通“码上巡”,将二维码与巡察公告一并张贴于被巡察单位,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受理信访和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根据区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区卫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的问题反映。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以及每轮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相关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区卫健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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