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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递补考生参加连云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的通知

  • 时间:2023-02-28 18:43 来源: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依据《连云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要求,因考生442302011009孙榕、442302022020闫雪、442302012016吴林晓、442302017018朱盼盼、442302012010陆静、442302016018徐慧、442302015027杨晨、442302015005 杨辛放弃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以下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岗位代码

总分

名次

备注

1

442302015015

颜冬青

B01

70.8

19


2

442302011012

杨晓阳

B01

70.6

20


3

442302017010

龚晨晨

B01

70

21


4

442302014008

赵丹

B01

69.9

22


5

442302014027

曲媛

B03

70.4

10


6

442302013014

吕阳

B07

70.7

7


相关要求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复审时间:2023年3月1日8:30-10:00。

2、资格复审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A121室

(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可乘坐B3线、32路公交直达区政府站)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请仔细阅知)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学信网学历证明(无户口本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户籍证明)、加分项证明。报考A类岗位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工资流水。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连云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