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度报告公示
- 时间:2021-03-17 17:16 来源:编办 阅读次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70368297379XK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年度)
单 位 名 称 |
连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连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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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宗旨:便民、规范、高效、廉洁 范围: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园林建设技术协调和预决算审核,负责组织全区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等;受市城乡建设局、区住建局委托代征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受连云港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委托代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协助区局开展行政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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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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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郑桂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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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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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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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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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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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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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8 |
5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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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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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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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扎实做好办件及收费相关工作。一是按期受理、办结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截至目前,中心共受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246件,办结246件,按期办结率100%,其中:承诺件180件(施工许可证34件,市政设施挖掘许可证30件,城市绿地占用许可证11件,项目登记41件,施工和监理合同备案78件、消防验收备案26件),即办件81件。将行政权力在江苏政务网上进行公开,网上办件办结合格率达100%。二是超额完成配套费征收任务。为保障配套费征收任务按时完成,中心重点抓新增建设项目配套费应缴实缴100%到位,共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423.23万元,超额36%完成全年征收任务;征收市政设施挖掘修复费156.86万元、绿化补偿费45.67万元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67.58万元。另外,中心还代征易地人防建设费1525.74万元。三是大力推进配套费催缴工作。2018年通过司法途径与连云区大润发的建设单位金科资产达成庭外和解协议—未来5年每年12月20日是还款日期,每年偿还配套费48万元。2019年度还款已顺利催缴到位,2020年正在催收过程中。此项目欠款自2016年以来从300万减至目前192万,已经形成良性循环。另外,中心积极配合市局窗口竣工验收环节对历史遗留项目欠缴费用情况进行把关,催收了两个项目市政配套费,一是连云新城租赁办公楼B1-B3项目因竣工验收面积大于施工许可证面积,需补缴城市配套费14.34万元;二是阳光国际大厦(2014年项目)欠费512.24万元,目前均已催缴完成。今年至目前催收费用536.58万元,数目可观。 (二)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基本建立制度框架。根据中央、省和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连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部署重大决策,落实经费保障,切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二是合理划分审批阶段。结合工作实际,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牵头,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由区住建局牵头,区行政审批局协同做好四个阶段相关工作。三是召开工改专题会议。10月30日,中心牵头召开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暨营商环境评价部署会。会议通报了全区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清醒认识改革过程中的困难和挑战,正视和解决好关键问题,把握好重要环节的关键和难点,紧紧围绕“四个统一”要求,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要敢于“刀刃向内”,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从根本上梳理,最大程度简化程序,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三)顺利开展消防验收备案类项目审批工作。自承接消防业务以来,中心高度重视,首先从人员培训入手,多次派人赴南京、西安等地参加消防知识培训,确保消防验收备案工作落实到位。9月中旬,江苏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正式启用,中心积极熟悉操作流程,帮助企业做好线上申报工作,并于9月30日首次审批成功及完成抽签。截至目前,中心共受理26个消防验收备案业务,已经发放消防验收备案凭证25件,独立组织10场现场抽签,系统抽签14次,共有6个抽中项目。 (四)做好“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一是报送监管数据。监管数据是“互联网+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省委省政府明确下达的重点督查任务。中心高度重视,将重点落在覆盖率、准确率和及时率上,共上报监管数据37条,监管事项覆盖100%。二是编制监管事项两个清单。根据全区关于梳理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工作的安排部署,中心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梳理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工作,共梳理目录清单主项总数6项,实施清单已编制数7项,实施清单完成率100%。 (五)加大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反映问题处理力度。2020年,中心共收到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反映问题1件,即一位嘉瑞宝广场商户申请办理消防备案,办理前需要先进行立项。商户咨询经发局却被告知中小型企业无需立项,希望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中心收到求助后,第一时间与经发局进行了沟通,得知立项只针对未开工项目,因该工程已开工,故无法办理立项手续。而根据最新要求,消防备案需在“江苏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系统中要求必须具备“项目编码”,项目编码是在项目登记中产生,而项目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是“立项批文”,立项批文则由经发局办理,故经发局不办理立项,中心将无法进行后续流程。 目前,该问题已及时反馈,政府服务热线处置率、结案率达100%。 (六)落实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案例申报工作。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而新《消防法》(2020)取消了原《消防法》中“3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不需要消防备案”。因此许多小微企业、店家在装修完成后,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需要办理消防备案,因难以达到现行办理标准,导致无法开业。目前,我区已收到嘉瑞宝商业广场及多家小微企业、店家的联名投诉。面对这种市场焦虑,我区积极响应省住建厅号召,借鉴消防审验“南京经验”,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文件要求及《南京市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结合我区消防审验工作实际,拟豁免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和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消防备案。 (七)认真完成中心其它重要工作。一是落实政务服务网标准化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江苏政务网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市协调办印发的《关于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要求分批次做好标准化业务项认领等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积极部署,认真做好“标准化清单”认领维护工作。截至目前,认领及维护“六大类”依申请事项清单31项,涉及中心、市政绿化科、房产与征收管理科、招标办、安全监督管理科、市政处六个科室。二是较好的完成新闻报道工作。一直以来,中心非常重视宣传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发掘新闻题材,积极通过各种媒体投稿,宣传中心在行政审批改革方面的做法和成绩。全年累计发表新闻报道连云港日报3篇、苍梧晚报2篇、美丽连云2篇,政务信息1篇,共计8篇,基本完成全年宣传报道目标任务。 (八)强化队伍建设,突出强本领、精业务核心要求。中心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突出强本领、精业务、服务质效再提升的工作理念,压实责任,要求规定工作日内进一步压缩业务办理时间,并做好档案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积极参加党员学习日活动,从思想上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治、平安法治等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年无上访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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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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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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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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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网备3207030201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