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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通知

  • 时间:2021-09-17 09:18 来源: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连云港市在乡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司函〔2021〕14号)、《连云区进一步推进乡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连区委办〔2021〕6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连云区乡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乡街综合执法局以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在辖区集中行使省政府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并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附件:连云区赋予乡街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7日


附件下载: 连云区赋予乡街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力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