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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食品生产小作坊允许生产的产品目录(第三批)
- 时间:2019-01-23 15:30 来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阅读次数:
一、调味品:酿造酱(虾酱、稀甜面酱、甜面酱、大豆酱(黄酱)、蚕豆酱、豆瓣酱、大酱等);调味料(半固态调味料(辣椒酱)、粉状调味料);
二、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腌腊肉制品(肉灌制品、腊肉制品);
三、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食用菌制品(干香菇、干木耳等);
四、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豆浆、豆腐泡、熏干、豆腐脑、腐竹等);发酵性豆制品(腐乳);
五、酒类:白酒(固态发酵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