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连云港紫菜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 时间:2026-03-16 16:54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规范连云港紫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专用标志的使用,保障证明商标的信誉,维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连云港紫菜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将相关意见在2026年4月1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连云港市连云区广州路88号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2204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连云港紫菜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Lyqzscq@163.com。


附件:《连云港紫菜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下载: 连云港紫菜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管理规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