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 时间:2025-09-02 15:26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连区市监撤登〔2025〕2号


当事人:江苏玖尚石化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0000000051652

法定代表人:蒋尚宗

成立时间:2010年07月19日

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横一路8号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燃料油、化工原料及产品(危化品除外)、润滑剂、建筑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仪器仪表、煤炭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准的项目,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本局查明,江苏玖尚石化物流有限公司在2011年5月24日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系冒用殷茗兰(公民身份号码:320721****1468)作为董事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以上事实,有殷茗兰提供的撤销冒名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承诺书、社保缴费记录为佐证材料予以证实。

我局于2025年8月20日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告《撤销登记告知书》(连区市监撤告〔2025〕02号),告知当事人本局拟作出的撤销冒名登记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登记内容。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本局作出决定如下:

撤销当事人江苏玖尚石化物流有限公司2011年5月24日变更登记中冒用殷茗兰身份信息取得的董事登记。

你公司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赣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连云港市连云区市场监情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