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修复办事指南
- 时间:2023-08-15 09:2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申请信用修复提供便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信用修复指南。
一、信用修复的定义
信用修复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将信用修复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
二、申请信用修复的条件
(一)当事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
(1)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2)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3)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4)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公示期间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
(三)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公示期间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4)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三年的,由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停止公示,当事人无需申请。当事人受到责令停产停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行政处罚的,不得提前停止公示。
三、信用修复的途径
(一)企业信用修复线上申请
当事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上传申请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仅支持.jpg格式,单张图片体积不超过1M)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一步:通过浏览器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年报系统。
第二步: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联络员登录界面,完整填写企业信息和联络员信息,完成登录。
第三步:点击“信用信息修复”,进入信用信息修复申请界面。
第四步:选择修复类型(严重违法信息修复、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填报信用信息修复所需的信息和提交信用修复材料,点击“确定”,系统进入审核阶段。
第五步:在导航栏中选择信用信息修复记录,在此处可看到办理进度及结果。
(二)企业信用修复线下申请
由当事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信用监管机构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也可邮寄办理。
四、信用修复申报材料
(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报材料
对符合信用修复情形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谁处罚、谁负责”的原则,向办案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申请书(附件1);
(2)守信承诺书(附件2);
(3)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及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证明材料;
(4)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信用修复申报材料
对符合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按照“谁列入、谁移出”的原则,由当事人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信用监管机构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1)已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的当事人,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书(附件3);
②守信承诺书(附件2);
③已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
④显示年报补报时间的公示系统截图;
⑤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当事人,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书(附件3);
②守信承诺书(附件2);
③显示已补报并公示即时信息的公示系统截图;
④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的当事人,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书(附件3);
②守信承诺书(附件2);
③已更正信息并公示的企业年度报告;
④企业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公示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⑤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书(附件3);
②守信承诺书(附件2);
③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提交变更地址后的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可由辖区进行实地核查,提交实地核查表;对情况轻微、无行政处罚、不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可采取住所承诺等方式,不再提供相关材料。
④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申报材料
(1)对符合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按照“谁列入、谁移出”的原则,由当事人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信用监管机构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提交材料参照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信用修复申报材料。
(2)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特别要求。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四项(注3)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纠正错误后,经审核可即时申请提前移出。当事人提交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书(附件4)、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附件2)、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向登记机关信用监管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由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部门审核。
本指南将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总局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1.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申请书
2.信用修复承诺书
3.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书
4.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书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1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申请书
当事人基本情况 |
当事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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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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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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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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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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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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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
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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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实和理由 |
是否因受到何种信用限制申请信用修复(括弧请详细说明是何种政府采购、何种资质许可、和何种荣誉认定荣誉) |
□办理金融业务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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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上市受限 |
||||
□参加项目招投标受限 |
||||
□参加政府采购受限() |
||||
□交易合同受限 |
||||
□第三方网络平台开户或推广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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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许可受限() |
||||
□荣誉认定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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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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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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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发现,未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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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声明及签字盖章 |
本单位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信用修复,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填表须知:1、本申请书仅限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时使用。
2、申请人对本申请书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本申请书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
4、“申请事实和理由”应当详细说明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的相关情况,如表格不够,可另附页。
5、申请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为自然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签字即可。
6、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应当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并同时提交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地址确认书
受送达人 |
||
告知事项 |
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三项、第八十 三条的规定,告知如下: 一、为便于及时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受送达人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至受送达人确认的地址,即视为送达。 二、受送达人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及时告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原地址送达,视为依法送达。 三、因受送达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导致执法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 直接送达的,执法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执法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四、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执法文书,手机短信、传真、电 子邮件、即时通讯信息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
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 |
是否接受电子送达□是□否 |
□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即时通讯账号: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本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送达地址 |
||
收件人 |
||
收件人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受送达人确认 |
本人已经阅读上述告知事项,保证以上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准确、有效,清楚了解并同意本确认书内容及法律意义,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受送达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2
守信承诺书
(当事人)郑重承诺:
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守法经营,履行法定的信息公示义务,按时年报,加强诚信自律,强化内部管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
同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本承诺书。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经营异常名录(状态)信用修复申请书
当事人基本情况 |
当事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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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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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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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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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文号 |
列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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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决定机关 |
列入(标记)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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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实和理由 |
理由 |
具体说明 |
是否因受到何种信用限制申请信用修复(括弧请详细说明是何种政府采购、何种资质许可、和何种荣誉认定荣誉) |
□办理金融业务受限 |
□补报了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已公示。 |
□企业申请上市受限 |
|||
□参加项目招投标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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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公示义务。 |
□参加政府采购受限() |
|||
□交易合同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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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了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
□第三方网络平台开户或推广受限 |
|||
□资质许可受限() |
||||
□依法办理了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
□荣誉认定受限() |
|||
□工商变更受限 |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重新取得了联系。 |
□其他信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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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发现,未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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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声明及签字盖章 |
本单位依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信用修复,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填表须知:1、本申请书仅限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时使用。
2、申请人对本申请书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本申请书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
4、“申请事实和理由”应当详细说明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的相关情况,如表格不够,可另附页。
5、申请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为自然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签字即可。
6、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应当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并同时提交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守信承诺书
(当事人)郑重承诺:
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守法经营,履行法定的信息公示义务,按时年报,加强诚信自律,强化内部管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
同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本承诺书。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签字):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同意□不同意□核对提交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指定或者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或者具体经办人信息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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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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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或者具体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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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面 ) |
( 反 面 ) |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地址确认书
受送达人 |
||
告知事项 |
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三项、第八十 三条的规定,告知如下: 一、为便于及时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受送达人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至受送达人确认的地址,即视为送达。 二、受送达人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及时告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原地址送达,视为依法送达。 三、因受送达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导致执法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 直接送达的,执法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执法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四、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执法文书,手机短信、传真、电 子邮件、即时通讯信息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
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 |
是否接受电子送达□是□否 |
□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即时通讯账号: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本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送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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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 |
||
收件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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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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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确认 |
本人已经阅读上述告知事项,保证以上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准确、有效,清楚了解并同意本确认书内容及法律意义,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受送达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4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申请书
当事人基本情况 |
当事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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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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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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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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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书文号 |
列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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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作出决定机关 |
列入事由/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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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实和理由 |
是否因受到何种信用约束申请信用修复(括弧请详细说明是何种政府采购、何种资质许可、和何种荣誉认定荣誉) |
□办理金融业务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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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上市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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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项目招投标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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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政府采购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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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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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网络平台开户或推广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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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许可受限() |
||||
□荣誉认定受限() |
||||
□工商登记受限 |
||||
□其他信用限制 |
||||
□主动发现,未受限 |
||||
申请单位声明及签字盖章 |
本单位依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信用修复,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填表须知:1、本申请书仅限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时使用。
2、申请人对本申请书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本申请书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
4、“申请事实和理由”应当详细说明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的相关情况,如表格不够,可另附页。
5、申请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为自然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签字即可。
6、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应当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并同时提交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守信承诺书
(当事人 )郑重承诺:
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守法经营,履行法定的信息公示义务,按时年报,加强诚信自律,强化内部管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
同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本承诺书。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签字):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申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
2、同意□不同意□核对提交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指定或者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或者具体经办人信息 |
签 字: |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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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或者具体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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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面 ) |
( 反 面 ) |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地址确认书
受送达人 |
||
告知事项 |
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三项、第八十 三条的规定,告知如下: 一、为便于及时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受送达人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至受送达人确认的地址,即视为送达。 二、受送达人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及时告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原地址送达,视为依法送达。 三、因受送达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导致执法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 直接送达的,执法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执法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四、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执法文书,手机短信、传真、电 子邮件、即时通讯信息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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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 |
是否接受电子送达□是□否 |
□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即时通讯账号: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本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送达地址 |
||
收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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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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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受送达人确认 |
本人已经阅读上述告知事项,保证以上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准确、有效,清楚了解并同意本确认书内容及法律意义,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受送达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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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