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婴幼儿配方乳粉小常识
- 时间:2022-10-26 16:27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乳基)和/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豆基)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如何选购呢?
1.标签必须标注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进口商品除外)、营养成分表、注册号、食用方法适宜人群信息和食品属性(如乳甚或豆基产品以及产品状态):还应标明“对于06月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应标明"须配合添加辅助食品”"。
2.标签可选择标注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功能声称,以及用于产品追溯、提醒或警示、产品售后服务等信息,其中,由于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0-6月龄婴儿配方乳粉中必需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B2、维生素C、钙、铁、锌等)的含量值有明确规定,婴儿配方乳粉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含量要求,不应对其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
此外,标签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作用:不得具有益智、增加抵杭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或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原料来源不得标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
注意不要购买或食用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算改日期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