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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索 引 号 | 14258248/2021-00168 | 分 类 | 民政、扶贫、救灾/扶贫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6-04 |
标 题 |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办事指南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办事指南
- 时间:2021-06-04 09:31:44 来源:连云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一、项目内容:
最低生活保障金
1.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确认。
二、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入证明;
(5)诊断证明;
(7)二寸同版彩色证件照2张。
三、承诺时限:
(1)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等情况,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2)街道办事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审核意见;
(3)区民政部门应当在接到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确认意见。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政策依据:
《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
文号:苏民规〔2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