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17-00023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7-02-24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连云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职能及成员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17〕1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及省、市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根据我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职能及成员的变动情况,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连云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职能及成员的通知
- 时间:2017-02-24 00:00:00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及省、市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根据我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职能及成员的变动情况,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区政府领导下,定期研究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受灾群众、特困人员、孤儿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困难群众保障政策落实到基层和困难群众身上。
二、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到两次例会,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各单位可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经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许威扬 区政府副区长
召 集 人:李 健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戚盼德 区政府办副主任、核电协调办主任
王遥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 尚 区纪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组长
朱立霞 区编办副主任
王 爽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唐维夏 区残联副理事长
杨广馥 区信访局副局长
孙晓芹 区经发局副局长
顾 云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媛媛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玉莲 区人社局副局长
赵毅华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孔祥 区住建局副局长、房屋征收局局长
金同爱 区农水局副局长
李心兵 区卫计局副局长
王 春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水亮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周成刚 连云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大庆 连云物价分局副局长
刘同业 连云国税分局副局长
龚洪本 连云地税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蒋德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