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分 类 | 其他 /决议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07-03 |
标 题 | 关于应用指静脉及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规范、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推动连云区建设群众满意的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应用指静脉及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应用指静脉及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的通知
- 时间:2018-07-03 00:00:00 来源:连云区 阅读次数:
关于应用指静脉及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的
通知
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规范、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推动连云区建设群众满意的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应用指静脉及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信息采集的对象及范围
连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海失地养老补助金及生活补助金的待遇领取人员。
二、 信息采集的时间及地点
从2018年6月1日起,可在全区所有村(社区)进行信息采集。
三、 信息采集的内容
待遇领取人员的指静脉及人脸信息。
四、 信息采集流程
1、待遇领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指静脉及人脸信息采集,有退休证的请一并携带;对于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居住地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应上门进行信息采集。
2、经办人员对待遇领取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比对、核查。
3、核查通过后,进行信息采集,经办人员向待遇领取人员告知数据的用途及便利性。
五、资格认证流程
1、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每年认证一次,可通过手机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也可到各村(社区)及东方农商银行网点(具体网点布设后另行通知)进行系统认证;对于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居住地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应上门进行资格认证;对于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在完成信息采集前,以考虑方便为主,采取灵活的认证方式,比如视频、照片等。
2、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街道人社中心”)及时完成认证数据录入,并将结果反馈至连云区社会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
3、经社保中心审核确认仍具有领取待遇资格的,继续按时足额发放待遇;发生死亡、下落不明、被判刑收监或在限定期限内没有认证及认证不合格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分别做出终止发放或暂时停发待遇的处理,待资格认证手续补办合格后再予以恢复并补发待遇。
六、工作要求
1、各街道人社中心务必认真部署信息采集及资格认证工作,须将告知书张贴在辖区社会保障工作宣传栏及各小区醒目位置,对领取待遇人员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2、资格认证工作要结合全民参保登记和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各街道人社中心要寓认证于服务之中,与健康体检、文娱活动、走访慰问等结合起来,并对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服务,让认证对象感受到服务带来的关怀和温暖。
3、对于指静脉及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的应用情况,社保中心将对各街道进行分片、不定期督察及专项考核,请各街道人社中心做好管理工作。
4、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成梦丽(城乡居保)、刘真(征地保障及失海失地)、施尧(机关保险)、张建(职工保险及系统维护)
联系电话:82234630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