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连云区> 社会保障
索 引 号 分 类 其他 /决议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7-03
标 题 关于应用指静脉及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规范、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推动连云区建设群众满意的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应用指静脉及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效 有效

关于应用指静脉及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的通知

  • 时间:2018-07-03 00:00:00 来源:连云区 阅读次数:

关于应用指静脉及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的

通知

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规范、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推动连云区建设群众满意的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应用指静脉及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信息采集的对象及范围

连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海失地养老补助金及生活补助金的待遇领取人员。

二、 信息采集的时间及地点

从2018年6月1日起,可在全区所有村(社区)进行信息采集。

三、 信息采集的内容

待遇领取人员的指静脉及人脸信息。

四、 信息采集流程

1、待遇领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指静脉及人脸信息采集,有退休证的请一并携带;对于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居住地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应上门进行信息采集。

2、经办人员对待遇领取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比对、核查。

3、核查通过后,进行信息采集,经办人员向待遇领取人员告知数据的用途及便利性。

五、资格认证流程

1、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每年认证一次,可通过手机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也可到各村(社区)及东方农商银行网点(具体网点布设后另行通知)进行系统认证;对于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居住地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应上门进行资格认证;对于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在完成信息采集前,以考虑方便为主,采取灵活的认证方式,比如视频、照片等。

2、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街道人社中心”)及时完成认证数据录入,并将结果反馈至连云区社会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

3、经社保中心审核确认仍具有领取待遇资格的,继续按时足额发放待遇;发生死亡、下落不明、被判刑收监或在限定期限内没有认证及认证不合格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分别做出终止发放或暂时停发待遇的处理,待资格认证手续补办合格后再予以恢复并补发待遇。

六、工作要求

1、各街道人社中心务必认真部署信息采集及资格认证工作,须将告知书张贴在辖区社会保障工作宣传栏及各小区醒目位置,对领取待遇人员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2、资格认证工作要结合全民参保登记和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各街道人社中心要寓认证于服务之中,与健康体检、文娱活动、走访慰问等结合起来,并对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服务,让认证对象感受到服务带来的关怀和温暖。

3、对于指静脉及人脸识别认证系统的应用情况,社保中心将对各街道进行分片、不定期督察及专项考核,请各街道人社中心做好管理工作。

4、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成梦丽(城乡居保)、刘真(征地保障及失海失地)、施尧(机关保险)、张建(职工保险及系统维护)

联系电话:82234630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