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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6-00105 分 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6-07-15
标 题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的通知
文 号 连人社发〔2026〕4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的通知
时 效 有效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的通知

  • 时间:2026-09-01 17:06:25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2026年全市城乡低保提标方案》已于2026年6月12日经市十五届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6年第8号)中“从 2026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6元”的规定,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依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中“失业保险金最低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的规定,全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由1107元/月调整为1134元/月。

二、新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各县(区)请按要求调整本地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