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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3-00124 分 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8-31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连云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中心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23〕6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妥善处理社保费征缴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实际,现就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连云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中心的通知

  • 时间:2023-09-20 16:59:36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妥善处理社保费征缴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实际,现就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便民高效,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现行制度,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缴费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鼓励支持缴费人依法参保缴费,诚信缴费,立足便民高效,“一站式”受理,部门各司其职,形成社保费征缴共治合力,解决征缴过程中争议事项,有效化解征缴风险,降低居民维权成本,打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老有所养,不断提升安全感,幸福感。

二、受理范围

1.缴费人因社保费特殊缴费、退费等事项与人社,税务部门产生争议的。

2.缴费人对重复缴费、往年欠费补缴、社保未到账问题有异议的。

3.缴费人对人社、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服务不满意的。

4.社保费征缴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争议事项。

三、处理流程

(一)争议受理

缴费人(多人共同争议应推选代表提出)可通过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等受理点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电子税务局网站,12345、12366等政务服务热线,江苏税务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反映社保费争议问题事项,受理人员应及时做好登记工作,详细记录缴费人基本情况、来访时间、联系方式、事项所在管区、反映主要内容等,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受理应坚持落实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受理)矛盾纠纷的人员必须负责落实争议受理、分类、登记、流转工作,非本辖区社保争议应及时转管辖权处理中心处理。

(二)分类流转

受理人员应将缴费人反映的争议事项,争议诉求进行梳理整理,分为简易事项、一般事项和重大疑难事项,简易事项由受理人员当场办结,一般事项交由处理中心按流程时限等要求进行处理,重大疑难事项,涉及多部门的政策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由处理中心领导小组会商处理。遇有突发性、群体性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应立即报送并提请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商处理。

(三)事项办理

1.系统原因造成缴费人无法正常申报、缴纳社保费的,主管税务部门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处理解决。

2.缴费人对社保未缴纳、已缴纳数据有异议的或对特殊缴费、退费事项有争议的,税务、人社部门应联合确认异议是否属实,并及时确认或予以调整。

3.对人社、税务提供征缴服务不满意的,由人社、税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

4.其他事项由人社、税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处理,必要时提请区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四、部门职责

区税务、人社、信访、财政等部门要主动对接,加强协作,做好辖区内社保费征缴争议事项受理和处理工作。

区税务局:主要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工作。

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处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经办争议,协助相关争议处理工作。

区信访局: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涉及人社、税务处理社保费待遇享受、欠费处理等信访工作。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协助社保欠费争议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成员单位和街道开展工作,区级成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税务局、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信访局、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及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街道社会保险征缴争议处理中心具体负责辖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工作。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区税务局、人社局要依托 “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中心”,对反映的社保费征缴争议事项实行一站受理,内部流转,区税务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职能,加大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区各部门要积极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有序推进区本级社会保险征缴争议处置纵向条线对接,同时做好街道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中心的业务指导。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责任追究和绩效考评机制,加大对区各相关部门和街道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考核,对因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督促整改落实,出现工作失误,引发舆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