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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1-00228 分 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7-17
标 题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朱红鄄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发〔2021〕7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根据连区委〔2021〕96号文提名,经研究决定: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朱红鄄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时间:2021-07-17 16:17:10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连区委〔2021〕96号文提名,经研究决定:

朱红鄄同志任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云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韩飞同志任区林业和海洋局副局长、宿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田野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连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李中良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以上同志挂职时间一年,从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