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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食堂负责人注意啦!

  • 时间:2025-02-25 09:42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各学校(幼儿园)食堂负责人这些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必须做到!

1、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隐患问题。配齐配足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做好记录。

2、做好自查。组织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加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完善食品加工场所的“三防”设施配备,按规定对相关场所、设施和餐用具进行维护、保养、清洗、消毒和保洁;全面检查食品库房和加工场所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及时清理处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物品并做好登记,防止库存时间久、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进入加工环节,尤其是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以及干蘑菇、木耳、花生等易受潮霉变的食材,对已打开包装但长期未使用的食品建议不再使用;对冷冻冷藏的食材查验是否符合贮藏温度要求,是否超保质期或发生变质。

3、加强人员管理。及时召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知识,强调落实岗位食品安全责任,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并加强上岗前健康检查等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确保每位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师生监督。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午)检制度,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督促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衣帽应时刻保持清洁,不得有披散头发、留长指甲、做美甲、佩戴外露首饰等行为。

4、做到规范操作。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把好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关,按照相关规定索证索票,并对食品原料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安全,生熟食品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食材清洗水池需分类使用,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标识清晰并严格区分使用,冷藏冷冻、餐具消毒等设施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转。加强清洗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在使用前应清洗、消毒。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为师生营造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

5、加强节约美德教育。倡导厉行节约健康饮食理念,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在校(园)学生健康膳食要求,科学合理设置菜单,通过海报、桌牌、校内平台等形式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普及食品选购、餐食选择等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在校学生树立厉行节约的文明观念,形成反对餐饮浪费的文明风尚。


还有以下这些食品学校(幼儿园)食堂禁用!慎用!

(一)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二)禁止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三)禁止学校(幼儿园)食堂制售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

(四)禁止学校(幼儿园)食堂加工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五)禁止采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