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18-00022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03-28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连云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18〕3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和《连云港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连云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推动健康连云建设,区政府决定建立连云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连云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时间:2018-03-28 00:00:00 来源:连云区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和《连云港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连云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推动健康连云建设,区政府决定建立连云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协调《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和《连云港市全民健身条例》、《连云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强化各街道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主体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
(四)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及时按程序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文明办、区机关工委、区经发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连云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统计局、区民宗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国土分局、国税五分局、地税五分局等2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区文体旅游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1人,由区政府分管体育工作的领导担任。设副召集人2人,由区文体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协助分管体育工作的区政府办副主任担任。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文体旅游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文体旅游局分管全民健身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时,可以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二)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等。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文件,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地方落实《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和《连云港市全民健身条例》、《连云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扶持和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连云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