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4258248/2026-00087 | 分 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6-07-24 |
| 标 题 | 连云区民政局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连云区民政局政策解读
- 时间:2026-07-27 16:36:49 来源: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连云区面向辖区60周岁以上中度及以上失能老人推出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全部依托“民政通”小程序线上办理,精准减轻失能家庭照护经济负担,实现掌上申领、一键抵扣。项目实行“资格清晰、补贴明确、办理简便”三大便民优势,全程面向老年群众简化流程、降低办事门槛。

1.申请资格清晰,满足条件即可申请
年满60周岁、常住连云区,经专业机构评定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就能申领
2.补贴标准明确,多类养老服务可抵扣
居家上门服务自付金额50%抵扣、机构养老自付金额40%抵扣,每月合计最高抵扣800元。可覆盖助餐助浴、康复理疗、机构住养、康复辅具租赁等50余项服务;
3.线上办理极简,多重代办渠道全覆盖
老人本人、子女亲属、社区网格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均可代办,仅需注册登录“民政通”小程序三步完成注册、评估、领券。

咨询电话:
连云区民政局综合业务股,孙磊:0518-82309472
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对象条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户籍所在地相关规定的家庭,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
申办流程:
申请:由本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的材料。
审核:街道进行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调查核实。
确认:街道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发放确认通知书,并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享受政策
基本生活救助:民政部门按月发放低保金
医疗救助:医保部门按规定资助参保,实施合规教育救助医疗费用补助。
教育救助:教育部门按规定发放助学金或生活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或助学贷款,减免相关费用。
住房救助:住建部门按规定配租公租房、发放租赁补贴、实施危房改造。
就业救助:人社部门按规定代缴养老保险费,提供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
困境儿童保障政策
困境儿童分类: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残、重病儿童、社会救助对象中的儿童、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申请流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重残、重病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依申请办理,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查验、县级民政部门确认的程序执行。
申办渠道:
线上由困境儿童本人或监护人通过“苏服办”移动应用端或“江苏智慧民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
线下由困境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
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或受监护人委托的其他亲属代为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
除提交儿童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外,需按情形补充以下材料:
1.儿童父母死亡或失踪的,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法律文书。
2.儿童父母服刑、强制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被撤销监护人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的,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决定)书,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或其他法定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证明材料。
3.儿童父母不履行监护抚养责任,失去联系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儿童失联父母查找情况回执单》。对因不具备查询条件导致公安部门难以接警处置的,可采取“个人承诺+邻里证明+村(居)证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验+县级民政部门确认”的方式,形成《儿童父母失联情况认定表》进行认定。
4.儿童或其父母患重病的,提供省内二级以上、省外三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相应病种的疾病诊断书和治疗记录,或属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病种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待遇登记(认定)有效材料,或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儿童患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诊疗票据(包括医疗费用明细、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和相关医疗检查报告等资料)。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须经医院或医保中心盖章认可。
5.儿童或其父母重残的,提供户籍地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申请条件: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具有连云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符合政策衔接相关要求和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
2.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3.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特殊困难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具有连云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且符合政策衔接相关要求。
办理流程:“两项补贴”办理流程相同。
(一)申请:坚持自愿申请原则,残疾人至所在街道一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二)受理:街道设立的一门受理窗口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及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告知单》;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单》,并说明理由。
(三)初审:街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信息的核对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将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残联进行审核。涉及收入核查的,街道按照流程开展核查工作,所需时间不计算在3个工作日之内。
(四)审核:区残联在收到初审材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残疾人类别及等级的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材料送街道审定。
(五)审定:街道收到区残联审核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出具《准予补贴通知书》;审定未通过的,出具《不予补贴通知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六)公示:对审定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在街道或村(居)民委员会固定的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或政务大厅等进行长期公示。
(七)发放:新申请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办理地点: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连云区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连云区民政局:0518-82309471;
墟沟街道:0518-86089816;
海州湾街道:0518-80532856;
连云街道:0518-80212266;
连岛街道:0518-82600456;
云山街道:0518-80328682;
板桥街道:0518-80210364;
宿城街道:0518-80198890;
高公岛街道:0518-80327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