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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6-00132 分 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6-10-23
标 题 商务领域惠企惠民政策详解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商务领域惠企惠民政策详解

  • 时间:2026-10-23 17:00:59 来源:区商务局 阅读次数:

一、家电及数码商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一、补贴适用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贴资金限额管理,用完即止。

二、补贴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

首批:家电(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及数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商品(数码商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

首次扩围: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干衣机、洗碗机、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智能马桶(含马桶盖)。“人工智能+”新一代智能终端: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无人机)、具身智能机器人(含人形机器人、机器狗、外骨骼助力机器人)。消费医疗产品:电动轮椅。

二次扩围:智能安防类:智能门锁。智能环境管理类:智能空气净化器、智能灯具(含智能台灯)。智能烹饪电器类:智能吸油烟机、智能燃气灶(含集成灶、烟灶套装)、智能微蒸烤一体机(含烤箱、微波炉、智能电饭煲)、智能料理机(含咖啡机、破壁机)。智能厨房净洗类:智能洗碗机、智能净水机(含饮水机)。智能卫浴类:智能干衣机(含洗烘套装)、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清洁类:智能扫地机(含洗地机、吸尘器、擦窗机器人)。智能影像拍摄设备类: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无人机)。智能声控交互类:智能音箱(含智能屏)、智能耳机(含翻译耳机)、具身智能机器人(含人形机器人、外骨骼助力机器人、机器狗)。智能学习办公设备类:智能打印机(含3D打印机)。智慧健康类:智能按摩椅(含智能沙发、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监测仪(含呼吸机、血压仪、血糖仪)、电动轮椅。

“苏新消费·品质数码”专项扩围:单件最终销售价格6000元以上的手机(专项额度,用完即止)。

四、补贴标准

家电商品:购买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数码商品:购买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智能家居、“人工智能+”新一代智能终端、消费医疗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补贴,每人每个品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新增商品须具有统一国标13位商品编码;具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1级且已在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

智能安防类、智能环境管理类、智能烹饪电器类、智能厨房净洗类、智能卫浴类、智能清洁类、智能影像拍摄设备类、智能声控交互类、智能学习办公设备类、智慧健康类: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补贴,每人每个细分品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新增商品须具有统一国标13位商品编码;具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1级且已在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

“苏新消费·品质数码”专项扩围:购买单件最终销售价格6000元以上的手机按最终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件最高补贴1000元,同一平台(企业)每人限购1件。

五、消费者操作指引

1.资格申领:消费者可通过商务局遴选的活动服务平台(江苏银行APP、云闪付APP、微信、支付宝等)申领补贴资格。

2.选品购买:完成资格申领后,选择遴选通过的线下经营主体或线上平台企业选购商品。

3.支付渠道:消费者向商家出示资格码,通过商家以旧换新专用受理终端完成支付。

4.退货退款:退货时需退回补贴资金,联系经营主体或平台申请退款。

六、参与经营主体

符合《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市家电及数码商品以旧换新首批参与经营主体遴选的通知》条件的经营主体可扫码参加遴选,遴选通过的主体名单将在连云港商务公众号等平台分批次公布。

商务领域惠企惠民政策详解.png

七、其他事项

(一)消费者直接购买家电及数码商品即可享受补贴,不强制要求收旧商品。补贴商品仅允许开具个人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规范交易凭证,载明购买人、补贴商品的相关必要信息。严格防范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先涨价后补贴”“退货不退补”“一机多买”等不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追回获取的财政补贴资金,列入家电促消费活动“黑名单”并向全社会公告,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二)建立家电及数码商品重要消费品及编码信息库(如商品品名、SN码、IMEI码等),做好各项数据传输工作,经营主体需共同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要强化相关政策参与主体的责任,特别是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加强风险控制工作的技术手段。

(三)线下销售的数码商品,要现场拆盒激活。线上销售手机、平板电脑等商品,在送货上门环节需完成商品开机和激活,物流人员需现场采集商品SN码/IMEI码,激活照片(清晰展示已激活或开机商品SN码/IMEI码和包装盒上的SN码/IMEI码,二者需保持一致)等信息并留存。

(四)补贴商品收货地址限定在本省。送货截止日期为2027年1月24日,退货截止日期为2027年1月31日。活动规则详询商务局遴选的活动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518-85401672)

(五)家电及数码商品购新补贴活动资金实行资格调控、额度管控、限额管理。

(六)本次活动的组织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或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有权修改本次活动条款及细则。活动服务平台、线上线下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二、连云港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每月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申领,额度用完即止。当月额度用尽后,系统将暂停申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在次月追加额度后再行申报。

二、补贴范围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所购车辆应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

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含交车日期)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至注销登记前一直登记在本人名下。新购车辆需在连云港市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江苏省内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特别提醒:报废新能源汽车购买燃油车无法享受补贴。

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除外),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在2025年1月8日至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之间,没有该旧车转让登记。新购车辆需在连云港市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江苏省内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

报废更新: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置换更新:换购符合条件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四、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提交:申请人完成旧车转让登记(报废)、新车注册登记、上牌等所有流程,并获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在线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申报资料。未及时提交(补正)材料错过申请期限的,无法获得补贴。

报废更新:由个人用户发起申请,可通过搜索微信“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小程序→点击“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点击“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打开“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2026年报废更新申请入口”;或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也可通过搜索抖音、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行申报。

置换更新:由个人用户发起申请,通过搜索微信“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小程序→点击“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点击左上角“补贴受理地”选择发票开具地→“申请补贴”;或登录“苏服办”APP搜索汽车置换更新应用进行申报。

资料审核:申请受理后,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信息进行初审和复审。请申请对象关注审核进度,及时修改或补正相关资料。

补贴发放:完成申报材料复审后,相关部门将按标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信息,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申请人名下的常用手机号码;银行账户信息,须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借记卡且为Ⅰ类账户(请与开户银行核实账户类型)。

(二)报废更新方面,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均应在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三)置换更新方面,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需提供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证明页面(第1页至第4页及后续所有含信息页)、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注意事项:

(一)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二)所报废(转让)车辆、新购车辆登记证书上机动车所有人、补贴申请人及银行账户户名均为同一个人。

(三)注意在车辆报废(转让)前后及时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相关页面照片,以免影响后续补贴申领。

(四)本操作指南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五)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回补贴并追究责任。

(六)本指南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如果国家、省政策调整,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连云港市汽车购新补贴政策

一、活动时间

自3月21日起至补贴资金申请完毕,补贴资金遵循“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

二、补贴对象

在本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处购买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购新能源乘用车需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活动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补贴。

三、补贴标准

按新车发票含税价分档进行补贴。燃油车新车发票含税价在5万(含)-10万元的补贴1000元;10万(含)—20万元的补贴3000元;20万(含)—40万元的补贴5000元;4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新能源车每档再增加1000元补贴。汽车购新补贴活动可与企业补贴活动叠加,不与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及其它省级补贴重复享受。

四、补贴申请流程

消费者下载并登录江苏银行APP进入申报页面,上传汽车购新补贴相关材料。

五、补贴规则重要提示

(一)购车发票、登记证书均需在规定期间内。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在补贴资金申请完毕时间内。4月17日之后开票的,需办理连云港市《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购车发票应由连云港市参与活动的车企开具。

(三)申请人与所有申报证件、材料、账号持有人为同一自然人。汽车购新补贴活动可与企业补贴活动叠加,不与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及其它省级补贴重复享受。同一车辆不可重复申领。

(四)审核通过并公示后,补贴发放至购车人本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账户绑定号码应为申请时提交的手机号码;若因消费者后期更换卡号导致最终发放失败,无法享受补贴,由消费者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六)活动期间恶意哄抬价格、参与造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违规行为,经相关部门查实,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连云港市2026年秋冬汽车购新补贴政策

一、活动时间

2026年9月21日(含当日,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至2026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遵循“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

二、补贴标准

购买5万元(含)以上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3%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7000元;购买5万元(含)以上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6000元。购新补贴不得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

三、补贴对象

在本市购买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车以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信息为准。

四、补贴申请流程

在线申报:活动期内,消费者购买新乘用车取得购车发票(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开具)并完成车辆上牌后,符合条件的购车人进入江苏银行APP,点击连云港秋冬汽车购新补贴活动入口,选择购买车辆的区域进入申报页面,消费者需按要求上传购车发票、身份证、登记证书、银行卡等资料。购车发票的开票日期截至补贴资金申请完毕之日。

材料审核: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活动期间可修改后继续提交,每人可修改2次,单次修改周期不超过5天,最终提交日期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若消费者人为占用补贴额度而提交无效材料,一经核实,将直接作出审核不通过处理,且不再提供修改机会。消费者对审核情况有疑问可以拨打咨询热线。

补贴发放:通过查重(旨在防止重复申请补贴)和补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补贴发放至购车人的银行卡账户。因本轮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不与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故需进行查重、去重等工作。预计2027年上半年剔除重复申请后有序开展审核工作,各项工作结束后将尽快发放补贴资金。

五、补贴规则重要提示

(一)购车发票、登记证书均需在规定期间内。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应在补贴资金申请完毕时间内。

(二)购车发票应由连云港市参与活动的车企开具。

(三)申请人与所有申报证件、材料、账号持有人为同一自然人。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可与企业补贴活动叠加,但不得同时享受国家或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同一车辆不可重复申领。

(四)审核通过并公示后,补贴发放至购车人本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账户绑定号码应为申请时提交的手机号码;若因消费者原因导致最终发放失败,无法享受补贴,由消费者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六)活动期间恶意哄抬价格、参与造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违规行为,经相关部门查实,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