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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1-00223 分 类 卫生、体育/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7-14
标 题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21〕5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连云港市2021年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区今年将组织不少于650人参加无偿献血,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于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指定献血点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具体分配名额和时间段见附件。按市政府文件要求对不能完成组织献血任务的单位不得参加年度文明单位的评选活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参加。
时 效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 时间:2021-07-14 15:48:47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连云港市2021年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区今年将组织不少于650人参加无偿献血,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于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指定献血点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具体分配名额和时间段见附件。按市政府文件要求对不能完成组织献血任务的单位不得参加年度文明单位的评选活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参加。

为提高今年无偿献血人数及体检合格率,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无偿献血人员要仔细阅读《无偿献血基本要求》,以确保我区无偿献血任务的完成。


附件:1. 2021年连云区无偿献血计划分配表

    2. 无偿献血基本要求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附件1:

2021年连云区无偿献血计划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人数

献血地点及时段

序号

单位

人数

献血地点及时段

1

区委办

5

区政府
大楼C区
7月29日上午
 

29

民政局

3

区政府
大楼C区
7月29日上午
 

2

信访局

3

30

司法局

5

3

人大办

5

31

财政局

9

4

政府办

5

32

人社局

9

5

政协办

5

33

编办

1

6

纪委(监委)

5

34

生态环境局

5

7

组织部

5

35

住建局

20

8

机关工委

1

36

林业和海洋局

8

9

宣传部

5

37

城管局

21

区政府
大楼C区
7月29日下午
 

10

统战部

1

38

农业农村局

9

11

政法委

3

39

商务局

10

12

工会

1

40

文体和旅游局

5

13

团委

1

41

卫健委

17

14

妇联

1

42

审计局

3

15

科协

1

43

应急管理局

5

16

残联

1

44

退役军人事务局

5

17

红十字会

1

45

统计局

5

18

经发局

5

46

法院

21

19

科技局

2

47

检察院

21

20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

5

48

海滨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2

21

行政审批局

5

49

海州湾街道

52

22

宿城街道

31

墟沟街道
7月29日上午

50

连云街道

41

墟沟街道
7月29日下午

23

高公岛街道

31

51

云山街道

41

24

板桥街道

31

52

连云开发区

5

25

市场监督管理局

19

53

墟沟林场

9

26

连岛街道

31

54

教育局

90

27

墟沟街道

52

55

供销总社

5

28

前三岛乡

92

56

海发集团

7


附件2:

无偿献血基本知识

一、科学献血有益健康

适量献血会使人更加健康、长寿。骨髓造血功能同全身其他器官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减退。坚持长期适量献血的人,由于骨髓造血系统不断受到刺激,能保持较旺盛的新陈代谢,不断产生出更具有生命活力的年轻血细胞。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献血?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3.经体检,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请延期参加献血:

1.妇女经期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未满六个月;

2.感冒、急性肠胃炎病愈未满一周;

3.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4.半月内拔牙或小手术者;

5.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

6.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有下列情况请不要参加献血:

1.有吸食毒品、同性恋、多个性伙伴的经历;

2.患艾滋病及感染艾滋病病毒;

3.曾患梅毒、淋病或其它性传染病;

4.乙肝、丙肝病毒携带者。

三、献血的注意事项

献血前:保证睡眠、清淡饮食。

献血中:保持良好情绪、配合采血护理。

献血后:多饮水、24小时内针眼不粘水、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及高空作业。

提倡每次献血400毫升,体重轻的每次献血200毫升。两次献全血间隔不少于六个月。献血时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驾驶证、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证件)。

四、献血安全吗?

无论是采血车还是在献血屋,工作人员都定时采用电子消毒器、喷洒消毒液等方式进行环境消毒,以保证献血环境的安全可靠,血站质量管理部门还对献血环境进行抽检。采血时所用的全部耗材都是经国家卫生部门批准的一次性器材,不会交叉共用。因此,绝对不会因为献血而感染疾病。

五、为什么献血讲无偿,而医疗用血时要收费?

街头采血实行国际惯例的“一次法”献血,其质量是有保证的。因为在采血前,献血者要经过健康问询、常规检查、肝功能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血液采集后,在血站还需用不同厂家试剂进行两次检验(检验项目包括血型、丙肝、乙肝、ALT、梅毒和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认。均合格后,方可供应临床使用。根据《献血法》规定,以及国家统一收费标准,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也就是说采供血机构收取的仅仅是成本费用。对于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符合免费规定的,上述费用还可以报销。

六、无偿献血者享受哪些优惠待遇?

无偿献血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五年内可享受献血量两倍免费用血。献血者和其家庭成员免交临床用血互助金。

七、江苏省无偿献血三免政策

《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三十二条 规定: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累计达4000毫升以上)、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