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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供销合作总社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时间:2024-10-09 16:59 来源:连云区 阅读次数:

连云区供销合作总社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单位:连云区供销合作总社

序号

过程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方式

公开对象

公开渠道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主动

公开

依申请

全社会

特定群体

1

决策

政府文件

部门文件

本单位制定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府网站

2


规划计划


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府网站

3

执行和结果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次年1月31日前公开。

办公室



政府网站

4

管理和服务

单位领导


领导分工、简历、联系方式、照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府网站

5

组织机构

机构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府网站

6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设置、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府网站

序号

过程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方式

公开对象

公开渠道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主动

公开

依申请

全社会

特定群体

7

管理和服务

监督保障

监督保障

发布政务公开制度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工作交流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府网站

8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财政资金

年度财政预决算

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上年度决算报表及说明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办公室



政府网站

注:请各单位认真梳理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有关基层教育、养老、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根据26个领域标准目录汇编要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领域特点,对公开事项进行添加、修改、完善,尤其是添加重点领域有关事项。公开主体:具体到科室、岗位;公开渠道:可填写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连云港日报、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发布会、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精准推送、其他,政府网站为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