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苑中学实验室实验柜及仪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时间:2025-12-16 16:19 来源:教育局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西苑中学实验室实验柜及仪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6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H2025121601。

2.项目名称:西苑中学实验室实验柜及仪器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28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西苑中学实验室实验柜及仪器采购项目,包含化学实验室仪器柜20个,药品柜16个,一批化学、生物普通实验室器材,数字化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器材2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8.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1.2、1.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

2.地点:江苏衡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瀛洲路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1号楼113室)。

3.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注: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份,报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15:00:00

地址:江苏衡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瀛洲路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1号楼113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01月06日15:00:00

地点:江苏衡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瀛洲路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1号楼1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介: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连云区教育局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响应文件盖章扫描电子版1份(U盘自备)。

2.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连云区教育局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西苑中学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小山路22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861207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衡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瀛洲路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1号楼113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36645909



连云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