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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2月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减证提速”

  • 时间:2026-01-28 15:57 来源:区数据局 阅读次数:

近日,从连云区数据局获悉,《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苏疾控规(监督)﹝2025﹞3号)正式印发实施,同步衔接国家最新法规要求与审批制度改革部署,对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流程进行系统性优化,既为市场主体减负,又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

该《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要求》(苏卫监督〔2016〕20号)同时作废。

《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卫生行政许可的场所有6类12种,分别是: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游艺厅(室)、舞厅;游泳场(馆);商场(店);候车(机、船)室。

实行卫生备案的场所有7种,分别是:录像厅(室)、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

此次新规的核心调整的是许可与备案分类管理。根据2024年国务院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录像厅(室)、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7类场所,正式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经营者需在营业之日起30天内,向属地疾控部门提交备案材料,材料齐全即可当场办结。而宾馆、公共浴室、游泳馆等仍需许可的场所,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企业签订承诺书后可当场拿证。

下一步,连云区数据局将依据《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分类施策为关键抓手,精准划分公共场所许可与备案管理边界,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办事成本,推动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服务实现质效双升,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