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连返连人员不报备,坚决处罚!
- 时间:2022-04-11 09:56 来源:美丽连云 阅读次数:
3月31日,连云港市发布的《关于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三条规定“新入住人员必须主动向小区物业或社区(村)报备。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社区(村)开展人员排查核查、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瞒报、谎报、迟报相关信息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四条规定“麻将馆、棋牌室、KTV、酒吧、网吧、影剧院、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游艺和歌舞娱乐场所等密闭场所以及饭店堂食、社会培训机构、个体诊所等暂缓开放。”
但是,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期,依然有个别市外来连返连人员不报备,与工作人员“躲猫猫”,尤其是第三个案例,竟然发生了1人来连、3人违规的帮倒忙现象。
案例一:4月3日,板浦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板浦镇的季某于3月31日乘车从山东省东营市至连云港市,后从高速公路某处护栏翻越,返回位于板浦镇的家中,未主动向小区物业或社区(村)报备。
案例二:4月7日,板浦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孙某如、张某二人于4月1日从山东省临沂市乘坐出租车回连,二人获知宁海高速路口已经关闭后,便从高速公路护栏网下钻入,回到各自家中,二人均未主动向小区物业或社区(村)报备。
案例三:4月5日21时许,朐阳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镇江市新冠病例的次密接者张某维4月1日下午乘坐火车到达连云港市东海县后,海州区的冯某涛专门驾驶轿车至东海县将张某维接到新孔路某酒店入住。期间,两人均未在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报备。
而该店工作人员袁某在未认真核验张某维健康码、行程码,且未上报社区的情况下,便擅自安排张某维入住了宾馆。后海州区馨香路某汤包馆负责人文某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给张某维提供了堂食。
上述7人的行为均构成了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除隐瞒行程、涉及多人的张某维被暂时集中隔离,等候处罚外,其他6人均被海州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疫情警报一日不除,防疫之弦一刻不松。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是阻断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主动报备个人行程轨迹引起疫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