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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1-0030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 发文日期 2024-05-26
标 题 连云区民政局机构设置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民政局机构设置

  • 时间:2025-06-05 11:03:47 来源:连云区 阅读次数:

区民政局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管理科更名为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综合业务科加挂老龄工作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牌子。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察督办、新闻宣传等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区民政统计管理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民政系统普法工作;承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相关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

(二)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相关工作,协助市局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按照管理权限承担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殡葬设施、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等审批工作;承担民政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权力公开事项。

(三)综合业务科(老龄工作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区慈善宣传教育和评选表彰;负责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办法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指导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调整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养老服务政策、标准、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协调推进重点空巢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指导监督全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

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承担全区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承担区民政局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