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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17-0004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03-30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环境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17〕3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区环境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环境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7-03-30 00:00:00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连云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单位:

  《连云区环境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连云区环境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连云区委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区委〔2017〕28号)要求,更大幅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降低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绿色安全发展导向,以重点流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为核心,排查一批重点环境风险源,治理一批突出环境风险隐患,关闭一批违法违规设施,严格源头管控和监督管理,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系统构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较为完善,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控和化解。(1)全区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入库、整改率达100%,企业安全生产和监管水平明显提升;(2)危化品运输船舶100%配备AIS、VITS等定位识别系统(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

  1.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成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数据库建设,2017年,全区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入库率达60%,2018年达80%,2019年达95%,2020年实现全部入库。(区环保局牵头)

  2.推进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开展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从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识别、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监测预警机制建设、环境应急防控措施、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环境应急演练、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等八个方面开展查改工作。2017年较大及以上等级环境风险企业八查八改覆盖率达60%,2018年达80%,2019年达90%,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18年底,完成板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和省厅备案工作;开展本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2017年底完成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每年组织开展1-2次突发环境事件示范性应急演练。(区环保局牵头)

  (二)严格安全生产监管

  1.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运行质量审计,建立降级和退出机制,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18年实现一、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2家,实现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3家。(区安监局牵头)

  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顿。落实化工企业班组隐患排查制度。推行第三方检查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排查方式。对有严重隐患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并转,提高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区安监局牵头)

  3.提高化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化工企业应加大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应急救援装备投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化工集中区应提高专门消防救援能力和装备水平。(区安监局牵头)

  4.每年开展1次示范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区安监局牵头)

  (三)强化水上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1.清理内河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建立地方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的联合推进机制,深入开展内河河道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违法违规清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清理未按内河岸线利用、港口规划、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评、能评、安评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违规项目,坚决按有关规定整治到位,关停、重组、转移和升级一批内河沿河道岸危化品码头和仓储企业。(区住建局、区安监局牵头配合市相关部门,区经发局、国土连云分局、区农水局、区环保局、连云港海事局、区商务局等参与)

  2.加强沿海沿河危化品码头运行管理。加强沿海沿河危化品码头、仓储等安全生产监管,督促码头、仓储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健全生产管理、运行管理、员工培训、自然灾害应急等制度,避免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2017年底前,沿海所有港口和船舶修造厂建成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设施,建立接收、转运、处置运行机制。(区住建局、区安监局牵头配合市相关部门,区环保局、区商务局、连云港海事局等参与)

  3.严禁新增危化品码头。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审批、核准、备案新增危化品码头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新增危化品码头项目的岸线利用、土地供应、环评、能评、安评、取水、用电、住建许可审批手续,不得将危化品码头项目列入各类发展规划、新增授信支持等。(区住建局、区安监局牵头配合市相关部门,区经发局、区农水局、国土连云分局、区环保局等参与)

  (四)强化水上运输安全监管

  1.加强水路运输企业源头管控。开展水路运输经营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资质专项治理。强化航运公司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航运公司按规定建立船舶安全与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降低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区住建局、连云港海事局牵头配合市相关部门)

  2.加快船舶标准化改造。推进危化品运输船舶定位识别设备安装使用,强制新建营运船舶配备AIS、VITS系统,对危化品船舶已配备的AIS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查处不按照规定安装或使用船舶定位识别设备的违法行为。加快双底双壳危险品运输船舶的推广应用,全面禁止以船体外板为液货舱周界的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油船进入划入省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范围的水域。2017年上半年完成我区登记的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VITS船载终端的安装;2018年完成长期航行于我区内河水域的外省籍危险品船舶VITS船载终端的安装。(区住建局、连云港海事局牵头配合市相关部门)

  3.严格监管危化品水上运输。严格危化品船舶检查和运输市场准入,加强船舶载运危化品进出港申报审批管理。加强信息化水平建设,统筹航道、船闸、港口等部门的信息化监控系统,加强对载运危化品船舶的停泊静态监控和航行动态监管。加强船舶载运危化品作业现场检查,严厉打击危化品水上运输违法行为。(区住建局、连云港海事局牵头配合市相关部门)

  4.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体系。船舶须按规定制定船舶污染事故和船载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设船舶污染事故和船载危化品事故专业应急队伍,完善船舶防污染应急器材储备库,并保障经费。整合水陆应急资源,完善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机制。(区住建局、连云港海事局牵头配合市相关部门)

  (五)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1.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快推进辖区内丰益1万吨/年危废焚烧设施及配套公辅设施建设,指导企业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确保2018年建成投运。(区环保局牵头)

  2.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标识设置、分类贮存、台账管理等危废规范化管理要求,推进贮存设施规范化改造。构建常态化的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落实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企业开展危废管理规范化抽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区环保局牵头)

  3.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的日常监管。完善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区重点监管源名单,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针对重点行业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线索转递、案件移送等机制,探索建立大要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办案补助和举报奖励制度。(区环保局牵头,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参与)

  4.严格废弃化学品处置的环境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区环保局牵头)

  (六)防范土壤和重金属环境风险

  1.开展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农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调查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钢铁、焦化、石油开采、石化、农药、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重点行业在产、关闭、搬迁遗留的企业用地和工矿企业区及城市郊区周边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区等重点地区。2017年初步完成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8年完成农用地详查数据审核入库及评价;2020年完成疑似污染地块调查数据入库,掌握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区环保局、区农水局牵头,国土连云分局参与)

  2.强化污染土地风险防控。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实施用地分类管理,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土地利用的负面清单。对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划定管控区域,开展环境监测;对发现污染扩散的,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影响人居环境安全的污染地块,采取修复治理措施。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严格管控重污染耕地用途,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加强土地征收、回购、转让、改变用途、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等环节的环境监管。2017年制定完成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动方案;2020年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国家要求,重度污染耕地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区环保局、区农水局、国土连云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参与)

  3.开展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入园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建设、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制定涉重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开展重点防控区规范化整治。对重点防控区实施分类管理,退出类区域重点开展关停、淘汰、退出的涉重企业原址与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对污染地块做好风险管控;提升类区域要做好环保基础设施及循环产业链建设;控制类区域要进一步控制好区域内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2020年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涉重行业基本实现入区生产。(区环保局牵头,区经发局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制定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编制专项工作计划,对重点工程项目加强指导和把关。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治理环境隐患专项执法行动,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坚持项目引领。严格按照实施环境隐患治理计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项目安排和财政资金保障,确保治理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围绕治理环境隐患年度目标任务,突出风险排查和整治,引导安排环境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和实施计划。

  (三)严格考核制度。严格年度考核,对各部门涉及环境隐患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奖惩建议,考评情况报送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附件:环境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

环境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

重点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具体指标

分年度工作任务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1

区环保局

  开展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参与全省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数据库建设

全市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入库率

60%

80%

95%

100%

2

建立八查八改机制

较大及以上等级环境风险企业八查八改覆盖率

60%

80%

90%

100%

3

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

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等级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进行核查率

90%

100%

   

4

开展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2017年底完成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完成率

100%

     

5

到2017年底,板桥园区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修编和省厅备案工作

预案修编、备案工作完成率

100%

     

6

每年组织开展1-2次突发环境事件示范性应急演练

突发环境事件示范性应急演练完成率

100%

100%

100%

100%

7

区安监局牵头

  严格安全生产监管

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运行质量审计,建立降级和退出机制

一、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数

/

2家

/

/

8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数

/

3家

/

/

9

区住建局、区安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区农水局、区环保局、连云港海事局、区商务局等参与

  清理整治内河河道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

清理内河河道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规范内河河道危化品码头运行管理,严禁新增危化品码头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监督检查,关停、重组、转移和升级一批内河河道沿岸危化品码头和仓储企业

  开展储罐安全技术普查,建立危化品码头和储罐基础数据库;监督检查内河河道沿岸危化品码头、储罐企业总数的50%

  抽检带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常压储罐;监督检查内河河道沿岸危化品码头、储罐企业总数的70%

  监督检查内河河道沿岸危化品码头、储罐企业总数的90%

  监督检查内河河道沿岸危化品码头、储罐企业总数的100%

10

区住建局、连云港海事局牵头

  强化水上运输安全监管

加快船舶标准化改造,推进危化品运输船舶定位识别设备安装使用

强制新建营运船舶配备AIS、VITS系统,对危化品船舶已配备的AIS船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完成我区登记的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VITS船载终端的安装

  完成长期航行于市内河水域的外省籍危险品船舶VITS船载终端的安装,出台高于国家内河散装化学品船标准的地方标准

   

   

11

区住建局、连云港海事局牵头

  强化水上运输安全监管

船舶须按规定制定船舶污染事故和船载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快建设连云港内河搜救中心,完善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机制,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体系

 

   

   

   

   

12

区环保局牵头

  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鼓励企业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建成投运丰益1万吨/年危废焚烧项目

   

  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13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推进贮存设施规范化改造,构建常态化的培训体系

   

   

   

   

14

区环保局、区农水局牵头,国土连云分局参与

  有效防范土壤和重金属环境风险

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农用地为重点,开展我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重点调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农药、铅蓄电池、钢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重点行业的在产企业用地、尚未再开发利用的已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和全市主要粮食(油)主产区、菜篮子生产蔬菜基地、工矿企业区及大中城市郊区周边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区等

  全面启动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完成农用地详查数据审核入库及评价

   

  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15

区环保局、区农水局局牵头,区住建局参与

 

强化污染土地风险防控

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土地利用的负面清单,严格管控重污染耕地用途,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联动监管机制

  制定完成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动方案

   

   

  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国家要求,重度污染耕地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16

区环保局牵头,区经发局参与

  有效防范土壤和重金属环境风险

开展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

制定涉重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开展重点防控区规范化整治。对重点防控区实施分类管理

   

   

   

  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涉重行业基本实现入区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