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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1-00230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8-19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21〕6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时间:2021-08-19 16:57:17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关于成立连云新城海洋工程影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连云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组  长:李占超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吴  洋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陆建国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夏振天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连云港海滨度假旅游区管理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挂职)、连云新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遥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于文峰  区司法局局长

        李立荣  区林业和海洋局局长

        李  斌  连云生态环境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2个专项工作组,即舆情和宣传小组、应诉工作小组。 

一、舆情和宣传小组

组  长:陆建国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遥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李立荣  区林业和海洋局局长

        李  斌  连云生态环境局局长

职  责:配合市委宣传部积极应对负面舆情,为涉案项目进行正面宣传。

二、应诉工作小组

组  长:吴  洋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于文峰  区司法局局长

        李立荣  区林业和海洋局局长

        李  斌  连云生态环境局局长

职  责:组建应诉工作团队,收集、整理连云区鸟类协会信息资料,与市应诉工作小组做好应诉材料对接工作。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