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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1-00381 分 类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11-01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区推进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21〕8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区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区推进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1-11-01 14:33:07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连云区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连云区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指示精神,扎实推进省、市垃圾分类工作有关要求,根据市城管局《关于印发推进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2021年工作要点》(连城管发〔2021〕4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连云区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理念,分类指导,加强全链条管理”等相关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分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质量,形成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完成连云区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域分类制度标准和监督考核体系建立等工作;人员设施、宣传发动、培训指导到位,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再用三年时间建成省内领先的全域垃圾分类示范区,推动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生活垃圾前端分类

一是落实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每周检查通报、每月评比公示制度。对村(居)、办公场所、城市小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建立红黑榜制度,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制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等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报送工作,由区职能部门落实督导工作,区垃圾分类办每月进行通报。

二是完善收集容器。根据全市垃圾处理相关规划,对垃圾进行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垃圾分类容器的配置和分类垃圾桶数量按垃圾产生量配置,由各街道、村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的要求设置,统一标识。(标准详见附件1)。

三是推进撤桶并点。居住区以厨余垃圾为重点,持续巩固溯源巡检模式,城市居住小区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方式,每300户设置1处收集点,投放时间为6:00—9:00、18:00—21:00,并设置误时投放点。未实施定时定点投放的小区,对垃圾投放点全面推进撤桶并点,原则按照每300户设置1处投放点(不足按300算),对农村居住区、撤村建居社区农居点、别墅排屋区要科学合理设置投放点位。

四是完善分类设施。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新建项目设施设置由资源分局牵头,在2021年12月底前,全面纳入项目设计审查和验收内容,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对现有设施不健全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居住区,由住建局牵头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对现有设施不健全且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由属地进行梳理排查,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等要求,制定完善配套设施方案由属地街道组织实施。

五是规范分类标识。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挂牌公示制度,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等文件要求,城市居住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分类指导牌,标明各类垃圾分类设施位置和小区投放方式;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餐厅宾馆、沿街商家主要进出口设置垃圾分类告知牌。

(二)规范生活垃圾四分类收运体系

一是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各街道建立生活垃圾四分类收运处理体系,配备专用车辆,对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落实专车专人收集转运,收运车辆标识明显,并保持全密闭,避免混装运输和沿路抛洒等问题。收集的可回收物通过市场化渠道运往再生资源工厂进行处置,实现资源化利用;对有害垃圾严格进行密闭运输,暂存点落实规范管理制度,联系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他垃圾纳入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实行无害化填埋;厨余垃圾中的餐厨垃圾由连云港金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运,其他厨余垃圾由各街道收运至连云区厨余垃圾处理中心。

二是涉农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涉农街道推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相结合的“二次四分”方法,即农户源头将垃圾分类,并定点投放有害垃圾;村保洁员对不易腐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易腐垃圾通过定时定点收集的方式,送往资源化处理终端进行堆肥或沼气发酵处理;可回收物由村民自行处理或联系回收商上门回收,也可由村集中后交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其他垃圾纳入“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区集中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由城市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有害垃圾定点投放到村中集中投放的分类桶中,按相关规定统一收运处理。

(三)强化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

一是完善区域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分拣中心设有再生资源分拣站、再生资源打包站、大件处置站,实现拆解、分拣、打包、处理相结合的一体化综合处理功能,通过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配套设施,建全垃圾分类处理全链条,对连云区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等进行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

二是建设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规模为3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占地面积12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0余万元。工艺流程为人工分选平台、垃圾破碎、挤压脱水、生物发酵、物联网系统、腐熟出料、阳光房二次发酵、废气处理、废水及清洁用水处理系统,主要目的是解决油脂分离,有机物快速发酵,实现垃圾二次利用。

三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按照城市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

化、无害化处理要求,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产业化发展总体思路。拆迁工地的建筑垃圾,由具有渣土运输资质的车辆,运送至连云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处置,经“分拣、粉碎、剔除”等工序后,破碎筛分成不同体积的可再生骨料,通过专用生产线做成砌砖、路牙石等成品实现再生利用。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垃圾分类内容纳入基层党建任务清单,纳入党员示范岗位创建内容,发挥党建引领推动作用;在巩固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强制分类基础上,推进全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带头做好家庭垃圾分类工作,各部门成立垃圾分类宣传联络点、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让每一名工作人员参与一次垃圾分类活动、开展一次入户宣传。

二是党员示范引领。实施党员双登记制度,建立以党员为主体,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锋员、宣传员、示范员、督导员的四支志愿者服务队伍,做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员带头、党员实施、党员监督,在单位形成人人争当“四员”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居委协调、物业参与“四位一体”垃圾分类工作格局。

三是广泛开展培训。结合新条例发布和新标准执行,全区在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牵头的职工培训、各行业主管单位牵头的行业培训。各街道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有条件的可制作宣传墙,并落实宣讲员一名,由区城管局邀请专业人员统一组织培训。

四是强化宣传指导。各街道要分片包干,积极配合区垃圾分类办开展宣传,到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加大宣传频次,把分类工作的好处、意义,不分类的危害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学习园地、党员活动室等场所和微信、钉钉群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各类媒介宣传内容每月至少更新1次,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舆论氛围,设立社区曝光台,监督、引导垃圾分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员发动,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连云区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街道为成员,负责工作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及联络人,必要时抽调人员,组建专班,集中办公,组织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各街道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机制,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区城管局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规划、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实施监督管理。区住建局负责政府投资生活垃圾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集中建设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配合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导住宅、办公楼、商业区、农(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等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居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区商务局负责指导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净菜上市和非地产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指导大型商场、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连云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活垃圾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指导和监督生活垃圾处理单位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对生活垃圾中分拣出的危险废物存放和处理进行监督管理。资源分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交警连云大队负责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时间和道路管控等工作。

(二)多措并举,履行工作义务。各街道、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开展到位。要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正常使用,及时维护、更换;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按照规定将收集容器分类归集到垃圾房或者收集容器归集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张贴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指南、方法的图文资料等。

(三)严格督导,建立联动机制。在城市居住区,严格按照300户配备一名督导员的要求,建立督导员队伍。对定时定点投放小区,每个投放点在投放时间,必须落实督导员现场检查指导;城市居住小区应建立到户的分类情况公示制度,到户公示应按月或者按季度公示。建立联动机制,由所在社区牵头,每月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物业企业、长期不参与分类居民的相关情况报属地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考核,推进创建落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区垃圾分类办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落实常态化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全员发动、全民参与,全力助推我区创建“全域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

附件:1.连云区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2.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颜色标识及设施设置要求


附件1

连云区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长: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夏  区城管局局长

    汤文化 区住建局局长

      连云生态环境局局长

 员:宁小明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外事办副主任

    王遥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曹文辉 区经发局副局长

    相入通 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仲兆兵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亢晋军 区城管局副局长

    范月辉 区商务局副局长

    惠永来 区卫健委副主任

    庞中光 区林海局副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副局长

    孙国昌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农业技术指导站站长

    陈学港 墟沟街道党工委委员

      海州湾街道党工委委员

    张洪飞 连云街道武装部部长

    吕海勇 连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云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唐青竹 板桥街道武装部部长

    封煦杰 宿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利军 高公岛街道党工委委员

    吴建平 前三岛乡副乡长

      连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由夏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分解落实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指导监督、协调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附件2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颜色标识及设施

设置要求

一、分类名称标识颜色

各生活小区、建制村、公共机构、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四分标准,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分类名称、标识、颜色色标参照最新发布的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执行。垃圾收集容器颜色采用统一标准,即:有害垃圾为红色,色标PANTONG 703C,可回收物为蓝色,色标PANTONG 647C厨余垃圾为绿色,色标PANTONG 562C,其他垃圾为黑色,色标PANTONG。

二、分类设施设计要求

生活垃圾收集点。主要用于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应设置分类宣传牌,内容包括四类常见垃圾及投放点的设置位置。垃圾桶须符合分类规范颜色,现有收集容器在与规定颜色一致情况下,可通过加贴分类标识的方式保留使用。

三、分类设施具体要求

(一)居住区

小区(村)主出入口应设置分类指导牌,标明各类垃圾收集点设置位置和投放方式。

(1)垃圾收集点。生活小区每150户设置1处生活垃圾收集点,农村居住区及别墅、排屋可每户设置1处。使用“定时定点”投放的方式收集,按每300户设置1处收集点。

(2)垃圾存放点。每小区设置1处垃圾存放点。确实无法设置固定点的:大件垃圾应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投放时间每月不少于2天,投放日集中投放,及时清运。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划定临时堆放区域,做好维护,落实管理和清运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清运,公示监督电话。

(二)公共机构、企业垃圾收集点

办公区域主要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类收集容器。每个单位(大楼)设置1处以上有害垃圾投放点。食堂、餐厅等集中用餐区域设置餐厨废弃物专用桶。

公共区域设置分类废物箱应具备“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两类以上收集箱。公园、广场、游步道等区域鼓励不设置分类废物箱,选择合适位置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垃圾投放功能,以及洗手、休息功能等的垃圾收集点。

四、分类设施管理要求

一是垃圾收集点。正确设置收集容器,容器颜色、标识和文字正确清晰,保持干净整洁、朝向正确,桶盖闭合,无破损。做到分类收集,作业规范,严禁混装。

二是临时存放点。各类垃圾应按功能区存放,避免混杂,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可简单拆分。应及时清运,避免垃圾堆积。

三是垃圾收集站。其他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作业应落实专人监督,及时防范和制止“运输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作业扰民”等现象,作业后做到“车走场清”,保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