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3-00018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12-09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连云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2〕12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全过程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提高全社会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经区政府同意,建立连云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连云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时间:2023-01-04 17:30:26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全过程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提高全社会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建立连云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研究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重大问题,坚决禁止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部署部门间保护协作行动,加强各类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协调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的相关重点、难点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财政局、区林业和海洋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连云分局、连云生态环境局、连云邮政管理局等单位组成,区林业和海洋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由区林业和海洋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由区林业和海洋局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区林业和海洋局承担,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政府。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