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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4-00082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3-16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加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24〕3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连云区加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加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24-04-12 16:45:56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连云区加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16

连云区加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管理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压紧压实依法依规用地、用矿监管责任,构建全领域全过程网格化监管新格局,助推全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耕地保护全过程、各环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区级+街道级+村(居)级+村组级”联防联控机制,构建覆盖全部、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自然资源监管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自然资源保护工作体系,打击和制止各类违反自然资源管理规定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切实维护良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通知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二)坚持从严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提升耕地保护质量和水平,突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坚决制止各类违法用地、用矿等行为,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杜绝因私挖滥采破坏耕地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三)坚持属地管理。依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建立区、街道、村居、村组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属地管理制度,明确区级网格管理员为辖区范围内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逐级落实保护目标,夯实保护责任,实现定人、定片、定地块、定塘口的全天候监管。

(四)坚持协同联动。实现各相关部门与各级网格员的密切协同、上下联动,不断强化对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等土地的保护力度,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五)坚持严格执法。严格落实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圈占、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

(六)坚持奖惩并举。将四级自然资源网格化监管实施情况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坚持“零报告”制度,对各级网格员履职突出的在年底考核优先考虑,对失职渎职的约谈问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区级+街道级+村(居)级+村组级”网格化监管体系,以街道、村居为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工作原则,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然资源四级网格巡查体系,实现对巡查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有效遏制新增违法行为发生,实现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非粮化”行为“零新增”。

四、工作内容

全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区级+街道级+村(居)级+村组级”四级管理,形成“区街村组”立体式自然资源监管网格体系。

(一)四级网格及成员

1. 区级网格:以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网格,区政府领导全区自然资源网格监管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和相关部门负直接责任,承担组织、协调、监督、落实的任务。设立区级网格管理员1名,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区级网格员由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2. 街道级网格:以街道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网格,责任主体为各街道办事处,设立街道级网格管理员1名,由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网格员由各街道、园区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其相关站所负责同志担任。

3. 村(居)级网格:以村(居)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居)“两委”班子,设立村(居)级网格管理员1名,由各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员由各村(居)包片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担任。

4. 村组级网格:以村组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小组,设立村组级网格管理员1名,由各村组组长担任,网格员由各村组结合实际确定片、块、组等基础节点信息员。

(二)网格职责

1. 区级网格: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林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局作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各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同时指导各级网格开展巡查,发现、制止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新发现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督促所在街道限期整改到位;对确需立案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严格按照相关流程立案查处,依法移送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

2. 街道级网格:对辖区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利用负总责,负责实施辖区内自然资源监管和巡查工作,指导村(居)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向上一级网格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与村(居)级网格员签订目标责任状,量化考核自然资源执法及耕地保护有关事项,督促下级网格员切实发挥作用;做好承上启下、上传下达作用,对区级部署的整改任务推进落实,对下级存在的困难和建议进行梳理上报;对辖区内的破坏耕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开采、违法占用林地和毁林挖坡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要发挥基层主导作用,以“抓早、抓小”为前提,组织村(居)“两委”和相关单位及时制止违法行为,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消除违法苗头,避免自然资源违法违规现象滋生蔓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下级网格进行部署、检查和培训;定期对村(居)级、村组级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适时调整完善相关人员;做好上级网格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3. 村(居)级网格:村(居)“两委”是有效防控破坏耕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开采、违法占用林地和毁林挖坡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重要关口,负责对本村(居)有关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摸底排查;做好本村社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上级网格,督促当事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配合街道及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4. 村组级网格:开展日常巡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制止,制止无效后要及时上报;发现辖区内存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撂荒或“非农化”“非粮化”等现象,及时对承包户进行教育引导,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恢复种植;配合上级网格员开展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特别是拆除复耕工作落实,及时化解纠纷;定期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做好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带头模范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各级网格责任,统筹推进全区自然资源执法及耕地保护相关工作。街道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构建四级自然资源网格监管体系的重要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自然资源网格化监管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落实制度保障,强化部门协同。建立有效的四级立体动态巡查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巡查台账和报告制度,做到工作留痕,奖惩有据。各街道和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舆情处置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宣教力度,营造良好环境。紧紧围绕自然资源执法重点,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根据各级群体需求,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针对性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切实遏制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明晰奖惩标准,强化考核应用。将耕地保护考核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整改成效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等考核工作中,细化考核内容,明确奖惩具体事项。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责任划定红线,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结果及违法用地整改情况作为重要依据,运用到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工作中,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规范履职。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落实自然资源网格监管工作表现优秀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因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工作落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