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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1-00031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1-28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21〕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扎实做好“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协同,经研究,决定成立连云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时间:2021-01-28 11:41:59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协同,经研究,决定成立连云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孟凡德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茆海云 连云区气象局局长

     宁小明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武心龙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雷 刚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俐 区林业和海洋局党组成员、中国海监连云区大队大队长

     金同爱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委农工办副主任

     丁和平 连云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连云区气象局,茆海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区气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与国家、省气候中心沟通,争取相关支持;提供气象类数据资料,并收集汇总旅游、生态、水资源等相关材料,与报告评估单位具体对接,协助评估报告的编制;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提供区情区貌背景材料。

区财政局:负责编制评估报告中介服务经费的保障工作。

区林业和海洋局:负责提供森林覆盖率、海洋环境保护等材料。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水资源、人均占有量、水质量等数据。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提供文化旅游方面的数据、图片、音像视频、已获取的品牌名片等。

连云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本区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生态环境优势、生态保护、修复政策、举措等材料。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