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3-00086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4-28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区沿海互花米草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3〕2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互花米草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四部(局)以及省、市关于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确保按时完成连云区治理任务,决定成立连云区沿海互花米草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区沿海互花米草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时间:2023-05-22 17:09:49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互花米草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四部(局)以及省、市关于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确保按时完成连云区治理任务,决定成立连云区沿海互花米草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吴 洋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第一副组长:孟凡德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周瑞荣 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金海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宁小明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刘从德 区林业和海洋局局长
成 员:彭 晨 区经济发展局党组成员、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雷 刚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俐 区林业和海洋局党组成员
孙国昌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陈 烨 连云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苏 勇 连云公安分局副局长
陆 强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瑞 连岛街道人武部部长
张曦阳 板桥街道人武部部长
魏志浩 宿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仲 清 高公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曹 珍 连云港海滨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和海洋局,刘从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治理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职责分工
区沿海互花米草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全区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督促指导行动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对除治攻坚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除治攻坚推进中的重大进展、重要情况。
区林业和海洋局:负责编制互花米草除治、管护及生态修复方案;负责沿海滩涂互花米草除治、管护和生态修复工作;监督检查互花米草除治效果;负责互花米草除治项目临时用海审批;负责督导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涉及互花米草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养殖区内互花米草的除治、管护和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对上争取国家部委、省级、市级相关资金支持。
区经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将互花米草治理纳入相关规划、实施方案,支持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互花米草除治、修复和生态提升补助资金,配合有关部门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督导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涉互花米草除治、管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连云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监督互花米草治理对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影响的跟踪监测评估;负责办理对互花米草治理工作环评手续等相关工作。
连云公安分局:负责查处阻工等违法行为。
沿海街道、连云新城建管办:负责统筹协调辖区范围内互花米草除治相关配合工作。
金海岸公司:负责配合沿海滩涂互花米草除治、管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