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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4-00019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12-30
标 题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连云区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发〔2023〕13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有序实施,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连云区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连云区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时间:2024-01-22 17:26:16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有序实施,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连云区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思远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张广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苏洋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崔玉婷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曹文辉 区经发局副局长

     李立飞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雷 刚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久勇 区林业和海洋局一级主任科员

     吴 虎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

     孙国昌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裴小龙 区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

     左良桥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章 勇 区统计局副局长

     陈 烨 连云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温 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分局副局长

     王小礼 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汪志达 墟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许婷婷 海州湾街道党工委委员

     张洪飞 连云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刘 瑞 连岛街道、前三岛乡武装部部长

     霍永勇 云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小妹 板桥街道党建办主任

     魏志浩 宿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帆 高公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相 雷 连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局长

     闫振涛 海发集团总工程师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孙国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负责研究部署、领导协调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分析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形势,解决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措施,完成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审批水土保持规划;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研究拟定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并定期向联席会议汇报;督促各成员单位抓好任务落实,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事项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按程序向区政府报告。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共同做好水土保持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承担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事务;负责组织制订全区水土保持总体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水土保持防治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监督管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创新水土保持体制机制;负责全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的落实;负责农业开发建设中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通过退耕还林还草、修筑梯田、增加地表植被等措施加大生态农业建设力度,减少水土流失;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按时完成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区经发局:负责将水土保持规划中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纳入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做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立项和实施工作;督导有关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专项投资计划的执行;协同推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批复项目时,将立项文件及时抄送区农业农村局,每季度汇总提供本部门批复项目清单;主动参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配合做好行业相关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将水土保持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在财政预算内依法安排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积极做好资金筹措、落实等工作,确保安排的专项资金及时到位;建立完善水土保持长效、稳定投入机制,持续加强对水土保持资金的监管。

区教育局:负责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计划。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在教育系统中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实践、研学活动。

区住建局:负责城市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城市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验收等工作。

区文体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有关文化宣传活动,负责旅游开发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区林业和海洋局:负责森林资源保护、林草生态修复、林地草地湿地等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指导水土保持林建设;依法督促落实林业方面涉及的水土保持措施。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提供生产建设项目立项情况,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抄送生产建设项目备案相关文件。提醒生产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协同推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

连云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水土保持责任,把水土保持规划相关内容纳入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工作部署。在环评审批时及时提醒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相关工作。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协同推进涉及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连云资源分局:负责提供自然资源开发和矿山开采等治理工程的有关资料。

区统计局:负责全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全口径统计工作,做好全区国民经济中有关水土保持运行状况的统计咨询服务工作。

区税务局:负责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