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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3-6/2021-00005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布机构 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21-02-26
标 题 连云生态环境局年度工作总结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连云生态环境局年度工作总结

  • 时间:2021-03-04 17:18:12 来源:环保局 阅读次数:

2020年以来,连云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整改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全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全区地表水、海水水质总体稳定,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良好,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土壤环境安全,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状态。

一是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连云区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为83.4%,两项指标均在全市三县三区中排名第一。

二是水质量状况:排淡河大板跳闸平均水质达Ⅴ类,烧香河烧香北闸平均水质达Ⅳ类,且单月水质无劣Ⅴ类,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近岸海域 “十三五”国控考核水质监测点水质达到年度要求。

三是声环境质量状况:我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均符合国家要求。各功能区噪声基本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要求。

四是降水质量状况:全区未出现酸雨。

五是辐射环境状况:辖区辐射环境持续保持安全。

二、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20年被省生态环境厅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被推荐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材料通过审核,进入候选名单。

二是“两山”建设开展实施。大力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不断探索我区两山理论创建路径,委托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促进会编制完成《连云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已于2020年12月底经区十五届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实施。

三是大气质量保持领先。不同季节条件下开展固定点源分析和走航监测,分析本地污染主要影响因子,实施精准治理。在生态环境部开展的夏季臭氧帮扶和省厅开展的“百日会战”2次专项督查的帮扶下,连云区积极响应,强化建筑拆迁工地、港区装卸及堆场等扬尘管控,严格涉VOCS企业监管,完成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不定期开展大港口交通管控和柴油货车尾气路检。2020年PM2.5平均浓度同比明显下降,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显著提高,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市前列并达到新世纪以来最优水平。

四是入海河流持续稳定。定期对北排淡河、烧香河南段、入海排污口进行取样监测;引入第三方无人艇监测技术,每月对主要河流开展监测,排查河道污染源,为河流整治提供数据支撑。排淡河大板跳闸断面消除劣V类,烧香河烧香北闸平均水质达Ⅳ类,呈不断改善趋势。聘请第三方专家对园区内涉水企业开展水平衡专项检查,形成水平衡分析报告7份,有效杜绝废水偷排的可能性。

五是固废管理不断规范。依托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对危险废物实行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全流程管理,及时督促化工企业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危废申报率达100%。2020年1-12月份,我区危废产生量12720.5吨,无害化处置利用12840吨,处置利用率为100%;年底全区危废贮存量为49.8吨,化工企业无超期贮存,辖区危废贮存量达至少近7年来的最低库容状态,创历史最低,极大程度上降低了辖区环境风险。

六是化工企业整治彻底。完成区内5家企业的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工作,为全市第一批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企业。督促科莱恩丰益脂肪胺完成车间尾气掺烧项目改造,督促三吉利新上1套尾气焚烧处理设施,极大的改善了板桥工业园区周边的大气环境。同时,督促辖区内9家化工企业完成LDAR治理工作,全面强化企业的VOCs管控。

七是严格建设项目管理。2020年连云区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7个,登记表备案104个,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厅《环评审批和正面清单》,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落实已出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三类建设项目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政策承诺制项目2个;2020年连云区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265家,其中排污许可登记类企业222家,核发排污许可证43家。

八是安全生产工作稳中有进。邀请环境、安全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辖区内21家较大以上风险源开展环境安全排查,向相关企业反馈了134项环境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目前21家企业均已针对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整改提升方案。积极指导辖区内风险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实施风险评估。2020年新完成应急预案备案10个,目前较大以上风险企业入库率已达到考核要求。已完成《连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工作。2020年度全区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九是环境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059人次,检查工业企业876家次,采取“双随机”方式抽查企业54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4份,立案查处环保违法案件17起,处罚金额共计365.62万元,较2019年行政处罚金额增加了80%,有效的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安全违法行为。2020年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均已执行到位,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十是积极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对重复信访、上级督办等主要信访,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包案解决,防止矛盾扩大和升级。同时,依托“12345”、环保微信举报管理平台、“12369”等举报平台,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提高人民群众环保参与度。2020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637件,信访查处率100%,结案率达98%,较好的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正当环境权益。

三、存在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主要具体表现在:

一是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不断攀升。2020年下达连云区的优良率考核要求为83.8%,连云区实际完成优良率为83.4%,在年底多次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的情况下,优良率对比考核要求仍差了0.4个百分点。新增的连云街道点位已于2021年1月起正式加入到考核当中,在前期的调研中发现,点位周边仍有居民家中私用煤炉的情况,同时区内港口散杂货装卸及堆场作业、进出港船舶、港区内运输机械尾气排放、偶发的非法烧香、焚烧垃圾等多方因素,直接影响国控点位空气质量。今年以来我区的空气质量虽逐渐好转,但臭氧浓度出现的不降反升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抑制,完成全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异常艰巨。

二是地表水环境质量还有待提高。2021年,我区排淡河大板跳闸及烧香河烧香北闸断面纳入国考断面,不再以入海河流断面进行考核。根据《连云港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定向挖潜”工作方案》,下达我区2021年水质目标为排淡河大板跳闸Ⅲ类,烧香北闸Ⅳ类。根据《2021年1月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排淡河大板跳闸、烧香河烧香北闸1月平均水质均为Ⅳ类。排淡河的水质目标由2020年的Ⅴ类提升至Ⅲ类的压力很大。按照连云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前期共排查出的10条黑臭水体,治理方面还需要下大功夫。

三是局部环境问题偶有发生。开发区德源点位距我区云山街道较近,鉴于德源点位数据不理想,市生态环境局在帮扶工作中多次发现云山街道部分区域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企业物料覆盖不到位、路面扬尘严重等问题;连云港碱厂与台北盐场的盐碱联产项目因碱渣池西侧送水道建设不规范被上级督查;危化品运输车辆因运输货物不规范的原因在大港西路停车休息过程中发生泄漏而给我区带来环境应急事件。

四是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依旧薄弱。区本级执法能力方面,在人员编制、执法装备、监测能力、车辆配置、取证能力等自身能力建设方面仍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严重影响环境执法的效果。网格化监管建设方面,设立街道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未做到深入推进,人员、装备均未落实到位,网格化监管体系无法有效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