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3-00107 | 分 类 | 其他/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5-12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3〕2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快推进连云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连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学习计划。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 时间:2023-06-02 17:22:10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快推进连云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连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学习计划。
一、总体安排
2023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主要采取会前学法方式进行。
二、学法内容
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最新颁布实施、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与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学法的领学人原则上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讲课。
三、组织实施
1. 学法活动原则上按计划进行,如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区领导认为其他法律法规需要及时安排学习的,将根据情况对讲次安排作适当调整。
2.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按计划落实好学法的时间、地点、人员。
3.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讲法”原则,各责任单位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具体安排,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前3天将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相关材料报送区司法局,经审核后印发。讲解提纲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具有条理性和针对性,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四、其他事项
各乡街、各部门要参照本《学法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领导干部年度集体学法活动安排,并抓好落实。
附件:2023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表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2023年连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表
讲次 |
时间 |
法律法规名称 |
责任单位 |
学法形式 |
第一讲 |
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
卫健委 |
会前学法 |
第二讲 |
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021年修正,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审计局 |
会前学法 |
第三讲 |
3月 |
《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 (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
司法局 |
会前学法 |
第四讲 |
4月 |
《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
司法局 |
会前学法 |
第五讲 |
5月 |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 (2021年6月29日起施行) |
市场局 |
会前学法 |
第六讲 |
6月 |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
住建局 |
会前学法 |
第七讲 |
7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13年修正,2013年12月28日起施行) |
林海局 |
会前学法 |
第八讲 |
8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 管理法》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
林海局 |
会前学法 |
第九讲 |
9月 |
《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2022年1月1日施行) |
经发局 |
会前学法 |
第十讲 |
10月 |
《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 (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
司法局 |
会前学法 |
第十一讲 |
11月 |
《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
商务局 |
会前学法 |
第十二讲 |
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2022年6月1日施行) |
林海局 |
会前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