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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 14258248/2024-00156 | 分 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10-30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连云区特困人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4〕73号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连云区特困人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连云区特困人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时间:2024-11-11 11:49:33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区各委办局:
2024年1月8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连政规发〔2024〕1号),对市区内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避免政策重复,经区政府同意,对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连云区特困人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连区政办发〔2020〕42号)予以废止。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