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8248/2021-00370 | 分 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 | 发文日期 | 2021-11-25 |
标 题 | 关于开展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自我核查情况的报告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开展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自我核查情况的报告
- 时间:2021-11-25 16:29:40 来源:连云区 阅读次数:
市财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财监处《关于开展直达资金监督核查的函》的要求,结合连云区直达资金管理实际情况,连云区财政局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自我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直达资金总体情况
2021年1至10月,连云区收到直达资金7537.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154.39万元,省级383万元。截止2021年10月31日,已拨付7059.02万元,占下达数的93.65%。
其中经建口收到直达资金4619.32万元,已拨付4140.95万元,拨付率89.64%;工贸口收到直达资金132.87万元。已全部拨付企业使用。拨付率100%;社保口收到直达资金174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1.2万元,省级383万元。拨付率100%;教科文口收到直达资金1041万元,已拨付1041万元,拨付率100%。
二、自我核查开展情况
1、组织领导。连云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自我核查。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局长牵头负责督促推进,职能科室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并以连区财[2021]92号文专门布置落实。
2、工作要求。局领导对自我核查工作提出了具体和严格要求。要求各相关科室认真核对指标台账,排查风险点,查补管理漏洞,补齐制度措施短板。要对标进度要求,加快拨付和实际支出进度。明确了时间节点,9月24日至27日为自我核查开展时间,28日为整理汇总,29日至30日为集中整改期。强调了自我核查工作纪律和要求,要求各科室认真对待这次自我核查,要从落实党的利民惠企、保障经济和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对科室财政管理水平一次特别体检的多重角度提高认识。确保不走过场,务必取得实效。凡是开展不力敷衍了事,或者无故拖延进度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3、具体开展情况。各科室迅速行动,认真抓好自我核查工作。有的积极向领导反应情况,通过协调主管部门下达了指标,将急需的资金按要求拨付;有的到项目现场走访了解项目建设进度;有的完善拨后监管措施,要求具体用款单位报送了采购合同和支出凭证。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连云区财政局直达资金管理从总体上看是符合有关工作要求的,但也存在支出进度滞后,拨后管理力度不足等问题。原因一是项目上报较急,手续不全,制约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二是项目实施计划制定较迟,严重影响组织采购招标和资金支出;三是项目和资金管理主要依赖业务主管局,对财政监管职能认识不到位。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下一步将加大项目上报的介入力度,把好项目上报质量,为资金拨付和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责任靠肩,提升财政管理力度。确保直达资金按时拨,用得出,管得好,出效果。
连云港市连云区财政局
2021年 11月5日